美迪凯: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日在浙江美迪凯光学半导体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8日通过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薛连科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撤回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自公司决定开展本次融资以来,公司与中介机构积极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再融资相关监管精神,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等各方面因素,经公司审慎考虑,公司决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回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将根据市场情况适时重新申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撤回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特此公告。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