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迪凯: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一、 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一)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 | 占授予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 |
(万份)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葛文志 | 中国 | 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 20 | 1.87% | 0.05% |
华朝花 | 中国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10 | 0.93% | 0.02% |
王懿伟 | 中国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0 | 0.93% | 0.02% |
翁钦盛 | 中国台湾 | 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核心技术人员 | 10 | 0.93% | 0.02% |
矢岛大和 | 日本 | 副总经理、首席研发官、核心技术人员 | 10 | 0.93% | 0.02% |
葛文琴 | 中国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5 | 0.47% | 0.01% |
山本明 | 日本 | 核心技术人员 | 5 | 0.47% | 0.01% |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超过421人) | 893.20 | 83.46% | 2.23% | ||
首次授予部分数量合计 | 963.20 | 90.00% | 2.40% | ||
三、预留部分 | 107.02 | 10.00% | 0.27% | ||
合计 | 1,070.22 | 100.00% | 2.67%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调整至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2、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上述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文志先生的妹妹葛文琴女士,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文志先生的妹夫苏利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上述人员始终伴随公司成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做出了重要贡献,其获授权益与其所任职务及业绩贡献相匹配。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股本总额比例 |
(万股)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葛文志 | 中国 | 董事、董事长、总经理 | 20 | 1.87% | 0.05% |
华朝花 | 中国 |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10 | 0.93% | 0.02% |
王懿伟 | 中国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0 | 0.93% | 0.02% |
翁钦盛 | 中国台湾 | 副总经理、首席技术官、核心技术人员 | 10 | 0.93% | 0.02% |
矢岛大和 | 日本 | 副总经理、首席研发官、核心技术人员 | 10 | 0.93% | 0.02% |
葛文琴 | 中国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 | 5 | 0.47% | 0.01% |
山本明 | 日本 | 核心技术人员 | 5 | 0.47% | 0.01% |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超过421人) | 893.20 | 83.46% | 2.23% | ||
首次授予部分数量合计 | 963.20 | 90.00% | 2.40% | ||
三、预留部分 | 107.02 | 10.00% | 0.27% | ||
合计 | 1,070.22 | 100.00% | 2.67%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激励对象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可以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调整或调整至预留部分或直接调减,但调整后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2、本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上述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文志先生的妹妹葛文琴女士,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葛文志先生的妹夫苏利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上述人员始终伴随公司成长,为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做出了重要贡献,其获授权益与其所任职务及业绩贡献相匹配。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杭州美迪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