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翰通: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
的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李明先生《关于提议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李明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李明先生
2、提议时间:2024年8月21日
二、提议人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促进公司长远、稳定、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等因素,李明先生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回购完毕后将依法进行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提议人的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提议人李明先生在提议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计划
提议人李明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股份计划,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承诺事项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提议人的承诺
提议人李明先生承诺:将依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股份事项,并将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对公司回购股份议案投赞成票。
七、公司董事会对股份回购提议的意见及后续安排
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4-022)。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依法通知债权人。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