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翰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截至预留授予日)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包括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上 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外籍员工。
3.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 《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激励对象资格相符。
4.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 意以2026 年9 月29 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价格为23.00 元/股,向符合条件的4 名激 励对象授予4.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9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