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图新科: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兴图新科(688081)公司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陈升亮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监事会建议并进行资格审查,同时征求监事候选人本人意见后,同意提名程解珍女士、任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第五届监事会。

1.1《关于提名程解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提名任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表决结果:同意3票 ,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3-031)。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