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图新科: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委员3人,实到委员3人,其中李云钢先生与崔华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符合《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主任委员李云钢先生主持。
出席会议的全体委员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提名委员会认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李玥女士、全怡女士、董震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上述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同意拟提名李玥女士、全怡女士、董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