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美上海: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30  盛美上海(688082)公司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申请,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查询,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二)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查询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3年6月29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所有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核查结论

(一)本激励计划对外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限定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内,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二)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文件显示,在自查期间,上述核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6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