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美上海: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并修订
《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4年6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10人,行权股票数量为446,154股。行权后,公司的股本总额由435,707,409股变更为436,153,563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435,707,409元变更为436,153,563元。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业务开拓需要,结合现行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相关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进行适当修改,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拟变更为: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机械
零件、零部件加工;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公司注册地址拟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1690号第4幢”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丹桂路999弄5、
6、7、8号全幢”。
四、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和注册地址的变更,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 修订前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1 |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1690号第4幢。 |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丹桂路999弄5、6、7、8号全幢。 |
2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435,707,409元人民币。 |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436,153,563元人民币。 |
3 |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4 | 第十八条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35,707,409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十八条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36,153,563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