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美上海: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8-28  盛美上海(68808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9月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予以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达到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本条规定的,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6)及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议案并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5日 10:30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1690号第4幢

(三)会议召集人: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HUI WANG

(五)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

(五)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 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及董事会人数并修订<公

司章程>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及董事会人数

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2024年6月1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第二次行权的激励对象为10人,行权股票数量为446,154股。行权后,公司的股本总额由435,707,409股变更为436,153,563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435,707,409元变更为436,153,563元。

二、公司经营范围变更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业务开拓需要,结合现行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相关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经营范围进行适当修改,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拟变更为: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公司注册地址拟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1690号第4幢”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丹桂路999弄5、

6、7、8号全幢”。

四、公司董事会人数变化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完善公司治理,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将董事会成员由11人减少至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7人调整为6人,独立董事人数由4人调整为3人。

五、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及董事会人数的变更,并结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1第四条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蔡伦路1690号第4幢第四条 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丹桂路999弄5、6、7、8号全幢
2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435,707,409元人民币。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436,153,563元人民币。
3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的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任,并依法登记。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4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理;专业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第十八条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35,707,409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第十八条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36,153,563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6第一百〇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设董事长1人。第一百〇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公司董事长、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选举和更换。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以上议案,请审议。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