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望软件: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查股网  2026-08-15  中望软件(688083)公司公告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借款管理办法

二〇二六年八月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员工薪 酬福利体系建设,减轻员工的资金周转压力,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境内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在职员工。员工申 请借款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与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或公司境内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式签订 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

(二)申请人必须在公司任职满3 年,且在公司任职期间无违纪行为;

(三)申请人不得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4、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主 要负责人;

5、与本条第1、2、3 项所述人士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 岁的子 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 母;

6、在过去12 个月内或者根据相关协议生效或安排在未来12 个月内,存在上述情 形之一的自然人;

7、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 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

第二节借款用途及使用限制

第三条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借款仅用于员工(包含员工夫妻双方或双方父母)购买自

用商品住房。员工与朋友一起联名、合伙购买商品住房的,公司将不予发放借款。

第四条每位员工只能获得一次借款。如夫妻双方均为公司在职员工,只能由其中一 人申请借款。

第三节借款额度及规定

第五条公司设立总额度为人民币1,000 万元的借款资金池,用于向员工提供借款。 在此额度范围内,员工归还的借款及尚未使用额度将循环用于后续公司员工借款申请, 公司及分支机构、境内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共享该额度。

第六条单个员工的借款额度不得超过公司相关规定。在公司规定的范围内,员工可 以自主选择借款金额。

第七条员工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 年,在此基础上,还需要遵守公司相关规定。

第八条员工申请的购房借款为免息借款,但当借款人存在本管理办法规定需要支付 借款利息的情形时,按本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按国家政策和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如果员工在借款合同终了的年度仍未还 清借款,员工需自行承担因未还清借款所产生的个人所得税,相关个人所得税将由公司 代扣代缴。

第四节申请办理程序

第十条申请人向公司提交借款申请,并根据公司要求如实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经公 司内部审批决策后,反馈审核结果。

第十一条 审核通过后,借款人需与公司签署借款合同等资料,向公司财务部门提 交借款发放申请。财务部门在收到借款申请后,安排发放相应借款。

第五节还款与提前收回

第十二条 借款人获得购房借款后,须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公司还款。

第十三条 若借款人在承诺的总期限内未能按期还款,拖欠期间的差额部分按银行

同期借款利率向公司支付借款利息。

第十四条 借款人因主动离职或因违反公司有关管理规定被辞退等原因与公司解 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借款人须在离职前一次性偿还余款,并按银行同期借款利率向公司 支付全额借款在实际借期内的利息。

第十五条 发生以下情况,公司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日期 及时归还借款并支付借款利息:

1、借款人在申请借款过程中虚假陈述或伪造材料;

2、借款人擅自变更借款用途;

3、借款人购房用途违反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4、其他公司认为需要提前收回借款的情形。

第六节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 章程》相抵触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