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品特装: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84 证券简称:晶品特装 公告编号:2023-042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2、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27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603人,其中10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332,731.8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488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多个行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9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组成员 | 姓名 | 执业资质 | 从业经历 |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
拟签字项目合 | 欧萍 | 注册会计师 | 2005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年12月开始 | 是 |
伙人 | 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 |||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 | 张弯弯 | 注册会计师 | 张弯弯,2015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5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4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家次。 | 是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 宋婉春 | 注册会计师 | 2000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 是 |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收费
本次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质,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与胜任能力,为保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健性,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对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较好地完成了审计工作,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北京晶品特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