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医疗:关于制定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及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26  三友医疗(688085)公司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和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及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医疗”或“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及《关于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制定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和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制度名称变更情况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制定
2《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制定
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3《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
4《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
5《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
6《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
7《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
8《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修订
9《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订

修订后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二、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拟调整审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郑晓裔女士不再适合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公司董事任崇俊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李莫愁女士(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顾绍宇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调整情况如下:

调整前:李莫愁(主任委员)、顾绍宇、郑晓裔调整后:李莫愁(主任委员)、顾绍宇、任崇俊

特此公告。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