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医疗: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友医疗”、“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三友医疗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0年1月8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3月12日《关于同意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02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1,333,5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0.96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75,950,16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7,892,778.72元后,募集资金为978,057,381.2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0508号”验资报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额 |
1 | 骨科植入物扩产项目 | 24,916.37 | 22,716.37 |
2 | 骨科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0,775.67 | 10,775.67 |
3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7,723.38 | 7,723.38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8,784.58 | 18,784.58 |
合计 | 62,200.00 | 60,000.00 |
注:上表中“骨科植入物扩产项目”已结项,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使用其节余的部分募集资金4,500.00万元新增募投项目“医用高强缝合线及相关的骨科软组织修复重建医疗器械项目”,该项目计划总投资额为4,500.00万元。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成并达到预期可使用状态。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项目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公司 |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含现金管理资金及收益) |
三友医疗 | 恒丰银行上海分行 | 802110010121300373 | 1,021.67 |
合计 | - | 1,021.67 |
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现金管理资金及收益等458.09万元。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待支付尾款金额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含现金管理资金及收益)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7,723.38 | 7,159.80 | 563.58 | - | 1,021.67 |
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现金管理资金及收益等458.09万元。
四、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
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情况良好,截止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募集资金使用进度为92.70%。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为: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循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并结合项目的实际需求,秉承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确保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从而形成一定的募集资金节余。
2、本着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对本次项目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实现累计利息收益等458.09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公司经营性净现金流入情况良好,因此“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后,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将暂时进行现金管理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金额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金额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的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内容和决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杨振慈 刘恩德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