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紫晶: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拟终止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2023-039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拟终止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月21日,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拟终止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具体内容如下:
2023年4月21日,你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30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决定书》,公司存在欺诈发行以及其他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其中,公司《招股说明书》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构成 2005 年《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根据《决定书》认定情况,公司已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2020 年12月修订)》第 12.2.2 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将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本所将根据《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2.2条和第12.2.8条的规定,对你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如你公司申请听证,应当在收到本通知后5个交易日内,向
我部提交载明申请听证事项及申辩理由的书面听证申请。
公司高度重视,后续将按照相关要求,认真落实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