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紫晶1: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59证券代码:400181 证券简称:R紫晶1 主办券商:中山证券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 类别 |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挂牌公司 |
执行法院: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执行依据文号:(2023)粤1402民初1342号立案时间:2024年9月13日案号:(2024)粤1402执1137号做出执行依据单位:梅州市梅江区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息发布日期:2024年9月14日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维修保养费17280元给原告蒂升电梯(中 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二、被告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违约金864元给原告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三 、驳回原告蒂升电梯(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6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275元,由原告负担31元。由被告负担部分,原告同意由被告径行支付。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二、对公司影响
公司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郑穆被限制高消费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本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不含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解决进展及后续处理计划
公司目前暂无解决进展及后续的处理计划,公司将据相关事情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事件进展。
四、其他说明
无
五、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案件的截图信息(2023)粤1402民初1342号民事判决书
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