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科再生: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证券代码:
688087证券简称:英科再生公告编号:
2026-043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323,240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323,240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9月9日。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共计
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可解除限售
132.324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
月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25年
月
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公示期限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此外,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25年
月
日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5-032)。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5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
月
日,公司披露《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本次授予的7,370,000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已于2025年
月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026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前述股份已于2026年
月
日完成注销,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披露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3)。
、2026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本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
| 授予日 | 授予价格(元/股) | 授予人数(人) | 授予数量(万股) | 授予后剩余数量(万股) | 登记完成日期 |
| 2025年6月23日 | 12.01 | 612 | 737.80 | 0 | 2025年7月21日 |
注:上述授予信息为授予公告信息。
(三)本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本次为本激励计划第一次解除限售。
二、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已经届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数量为
132.3240万股。同意公司按照《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关联董事金喆、王丽丽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分别为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
个月、
个月、
个月、
个月、
个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 第四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 第五个解除限售期 | 自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60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72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为2025年7月21日,本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6年7月20日届满。
(三)解除限售条件达成的说明
| 激励计划限售条件 | 成就情况 | |||||||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 |||||||
|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 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35.46亿元,达到业绩考核目标值,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00%。 | |||||||
| 解除限售期 | 考核年度 | 营业收入(亿元) | 净利润(亿元) |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目标值(Bm) | 触发值(Bn)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2025年 | 33.63 | 23.54 | 3.53 | 2.47 | |||
| 业绩考核目标 |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指标对应系数 |
| 对应考核年度公司实际达成的营业收入(A) | A≥Am | X1=100% |
| Am>A≥An | X1=A/Am*100% | |
| A<An | X1=0% | |
| 对应考核年度公司实际达成的净利润(B) | B≥Bm | X2=100% |
| Bm>B≥Bn | X2=B/Bm*100% | |
| B<Bn | X2=0 | |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X) | X取X1和X2的孰高值 | |
注:
、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数据为准。
、上述“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非前),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司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数据为准。2、上述“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非前),并剔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若有)所涉及的股份支付费用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 ||||||||
| 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而全部或部分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 根据公司202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剩余仍然在职的540名激励对象中:50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A+、A、B+,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1;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B,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0.9;14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C+,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0.8;16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C,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0.6;2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D,个人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为0;前述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达标/未完全达标而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前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 |||||||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32.3240万股,解除限售比例为
19.64%。
(四)部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处理,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
月
日、2026年
月
日披露的《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2)、《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
)。
三、本次解除限售具体情况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名,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32.324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9%。本次可解除限售情况具体如下:
|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比例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1 | 金喆 | 中国 | 董事、总经理 | 150,000 | 30,000 | 20.00% |
| 2 | 王丽丽 | 中国 | 董事 | 60,000 | 12,000 | 20.00% |
| 3 | 田婷婷 | 中国 | 副总经理 | 100,000 | 20,000 | 20.00% |
| 4 | 赵京生 | 中国 | 副总经理 | 60,000 | 9,600 | 16.00% |
| 5 | 李寒铭 | 中国 | 财务负责人 | 80,000 | 16,000 | 20.00% |
| 6 | 徐纹纹 | 中国 | 董事会秘书 | 80,000 | 16,000 | 20.00% |
| 7 | 王青青 | 中国 | 核心技术人员、技术经理 | 10,000 | 1,200 | 12.00% |
| 小计(7人) | 540,000 | 104,800 | 19.41% |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 重要管理及技术(业务)骨干(531人) | 6,196,000 | 1,218,440 | 19.66% | |||
| 合计 | 6,736,000 | 1,323,240 | 19.64% | |||
注:鉴于公司于2025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丽丽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2025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6),换届完成后杨奕其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李志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据此对本次解除限售的人员名单信息做了相应更新。
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上市流通日:2026年9月9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上市流通数量:132.3240万股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锁定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就任时确定的任职期间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类别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数 | 本次变动后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899,000 | -1,323,240 | 5,575,760 |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6,245,490 | +1,323,240 | 187,568,730 |
| 总计 | 193,144,490 | 0 | 193,144,490 |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高朋(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解除限售、本次回购注销及本次调整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英科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