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软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软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虹软科技拟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和建设进度,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48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次额度生效后将覆盖前次授权额度。
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投资额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资金来源
发行名称
| 发行名称 |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19年7月17日 | ||
| 募集资金总额 | 132,848.00万元 | ||
| 募集资金净额 | 125,485.92万元 | ||
| 超募资金总额 | □不适用 √适用,12,332.64万元 |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名称 | 累计投入进度(%)(注) | 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间 |
| 智能手机AI视觉解决方案能力提升项目 | 82.01 | 2022年12月(已结项) | |
| IoT领域AI视觉解决方案产业化项目 | 106.15 | 2025年5月(已结项) | |
| 光学屏下指纹解决方案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100.00 | 不适用(项目终止)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97.34 | 2023年6月(已结项)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 100.00 | 不适用 | |
| ArcMuse计算技术引擎增强项目 | 30.64 | 2027年5月 | |
|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 □是 √否 | ||
注:“累计投入进度”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统计的相关数据。
(四)投资方式
1、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实施方式
在审议通过的额度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48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对部分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开展现金管理,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 保荐代表人签名: | |||
| 邵熠 | 林增鸿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