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3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4月22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建铭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