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必优: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4-019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鄂州市葛店开发区创业大道3号嘉必优葛
店分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1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21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79,917,773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79,917,773 |
79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7.48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47.48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易德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其中董事易德伟、杜斌、王华标、陈向东、苏小禾现场出席,董事王逸斐、张春雨、李春、刘圻以通讯方式参与。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其中监事姚建铭、陈静现场出席,监事吴宇珺以通讯方式参与。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易华荣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李翔宇、耿安锋、马涛、汪志明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79,917,573 | 99.9997 | 200 | 0.0003 | 0 | 0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79,874,533 | 99.9458 | 43,240 | 0.0542 | 0 | 0 |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79,917,573 | 99.9997 | 200 | 0.0003 | 0 | 0 |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79,917,573 | 99.9997 | 200 | 0.0003 | 0 | 0 |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79,874,533 | 99.9458 | 43,240 | 0.0542 | 0 | 0 |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普通股 | 79,917,573 | 99.9997 | 200 | 0.0003 | 0 | 0 |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79,874,533 | 99.9458 | 43,240 | 0.0542 | 0 | 0 |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75,458,608 | 99.9427 | 43,240 | 0.0573 | 0 | 0 |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79,874,533 | 99.9458 | 43,240 | 0.0542 | 0 | 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485,350 | 99.9588 | 200 | 0.0412 | 0 | 0 |
7 | 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 442,310 | 91.0946 | 43,240 | 8.9054 | 0 | 0 |
的议案 | |||||||
8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442,310 | 91.0946 | 43,240 | 8.9054 | 0 | 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6、议案7、议案8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8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的议案,相关股东均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公望 、张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均已在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无新增或临时提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