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松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4-02-22  瑞松科技(688090)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议案一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 6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保障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15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2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 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推举1名股东代表、1名监事为计票人,1名股东代表、1名律师为监票人,负责表决情况的统计和监督,并在议案表决结果上签字。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二、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三、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四、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五、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09)。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2月27日(星期二)14: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号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志强先生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2月27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代表股份数情况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提名并选举监票人、计票人

(五)审议议案

1.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和集中回答问题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布会议表决结果、议案通过情况

(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议案一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参股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发挥其与公司的协同优势,满足其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武汉华锋惠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华锋惠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资金担保。担保额度及授权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华锋惠众为公司持股20%的参股公司,公司委派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郑德伦在华锋惠众担任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未持股华锋惠众。

上述担保额度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以授权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本次担保由华锋惠众创始人(自然人股东及两个持股平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向公司提供全额反担保。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号:2024-007)。

本议案已经2024年2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现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