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松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090 证券简称:瑞松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8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二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70,120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业务规定,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1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2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瑞松科技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卢伟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年12月16日至2021年12月2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1年12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瑞松科技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的说明》(公告编号:2021-43)。
4、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2年1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瑞松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1)。
5、2022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1月19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6、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以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3年4月2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和《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7、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
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以上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8、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的议案》,对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来源进行调整,由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调整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份数量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后)(股) | 本次归属数量(股) | 本次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 | |||||
1 | 陈雅依 | 董事会秘书 | 34,300 | 13,720 | 40% |
2 | 何艳兵 | 核心技术人员 | 19,100 | 7,640 | 40% |
3 | 刘益 | 核心技术人员 | 14,400 | 5,760 | 40% |
小计 | 67,800 | 27,120 | 40%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66人) | 366,700 | 143,000 | 39% | ||
总计 | 434,500 | 170,120 | 39.15% |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9人。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的股本总数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证券类别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四、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5月10日出具了《广州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M10155号),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
经审验,截至2024年4月23日止,公司实际收到69名股权激励对象以货币资金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合计贰佰陆拾捌万陆仟壹佰玖拾肆元捌角整(¥2,686,194.80元),所有股权认购款均以货币资金形式转入公司银行账户。因本次归属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不改变公司注册资本和股本,公司注册资本仍为人民币67,360,588.00元,股本仍为67,360,588.00元。
2024年5月23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