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松科技: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或“瑞松科技”)持股5%以上股东赵伟先生(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赵伟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由4,715,242股变动至4,709,6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0059%减少至4.9999%。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收到股东赵伟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 赵伟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码 | 3303271969******** |
通讯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 否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赵伟先生于2025年3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5,6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5.0059%减少至4.9999%。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赵伟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715,242 | 5.0059% | 4,709,642 | 4.9999% |
注:1、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2、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赵伟先生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赵伟)》。
5、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继续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