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松科技: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部分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4 月27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 年5 月21 日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将存放于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中的275,860 股已回购股份的用途进行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6 年4 月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6 年5 月21 日 召开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3 股,本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58,998,325 股(公司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如有尾差,系取整所致)。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58,998,325 股减少至158,722,465 股, 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58,998,325 元减少至人民币158,722,465 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2026 年4 月28 日和2026 年5 月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7)和《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
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 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权 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 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前往公司申报债权。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采用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的 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办公室进行确认,具体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7月5日内(工作日9:00-11:30、 13:30-17:00)
2、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瑞祥路188 号
3、联系部门:证券办公室
4、联系电话:020-66309188-882
5、电子邮箱:ir@risongtc.com
6、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发出日为准,请 在邮件封面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 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