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华科技: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93 证券简称:世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4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正在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现将换届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工作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顾正青先生、吕刚先生、蒯丽丽女士、计建荣先生、周昌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含职工代表董事);提名池漫郊先生、王亮亮先生、徐幼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分别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对上述候选人资格审核无异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池漫郊先生、王亮亮先生、徐幼农先生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亮亮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非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选举产生的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徐幼农先生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之日(2026年7月31日)止。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汪学伟先生、钱彤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三年,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后续将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选举方式产生1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非职工代表董事和非职工代表监事相同;
2、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完成换届选举之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仍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3、在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后,公司将尽快召开新一届董事会、监
事会选举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并确认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构成。
特此公告。
苏州世华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5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顾正青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至2018年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7年至今任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至今任深圳世华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8年至今任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至2024年任苏州世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至今任世华美国公司董事;2021年至今任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至今任世晨材料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至今任新加坡世嘉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至今任日本世嘉材料株式会社代表取缔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顾正青先生直接和通过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98,978,1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7.69%。顾正青先生与吕刚先生、蔡惠娟女士、蒯丽丽女士、计建荣先生系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并保持一致行动,且顾正青先生与蒯丽丽女士系夫妻关系。除上述情形外,顾正青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吕刚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2019年至今任苏州华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3年至今任新加坡世嘉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吕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8,220,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36%。吕刚先生与顾正青先生、蔡惠娟女士、蒯丽丽女士、计建荣先生系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并保持一致行动。除上述情形外,吕刚先生与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蒯丽丽女士:198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至2018年任公司采购总监,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采购总监;2017年至今任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蒯丽丽女士通过耶弗有投资发展(苏州)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44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50%。蒯丽丽女士与顾正青先生、吕刚先生、蔡惠娟女士、计建荣先生系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并保持一致行动,且蒯丽丽女士与顾正青先生系夫妻关系。除上述情形外,蒯丽丽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计建荣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0年至2017年任公司财务经理,2018年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年至今任玛吉新材料科技(香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至2024年任苏州世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至今任江苏世拓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年至今任苏州言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计建荣先生通过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8%。计建荣先生与顾正青先生、吕刚先生、蔡惠娟女士、蒯丽丽女士系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并保持一致行动,且计建荣先生与蔡惠娟女士系夫妻关系,蔡惠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6.88%。除上述情形外,计建荣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周昌胜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年至2018年任苏州特雷卡电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至2019年任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9年至2022年任史密斯(上海)科技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区财务总监;2022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昌胜先生通过苏州世禄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2%。周昌胜先生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池漫郊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临工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池漫郊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王亮亮先生: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东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财务与会计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海螺(安徽)节能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亮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徐幼农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直观复星医疗器械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产品运营副总裁;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幼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汪学伟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至今历任公司行政专员、行政主管、管理部经理兼党支部书记;2022年1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汪学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钱彤女士:199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0年至今任公司审计风控专员;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钱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