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昕软件: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4年8月22日在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89号福州软件园G区5号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添英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进行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以2024年8月22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20.34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90名激励对象授予171.0147万股限制性股票。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特此公告。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