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源环保: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05-13  京源环保(68809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

688096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5月

目录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四、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0

议案五、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11

议案六、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2

议案七、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 14

议案九、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5

议案十、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6

议案十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17

议案十二、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18

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41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2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4)。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14点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通欣路10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5月19日至2023年5月19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1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2、《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六)听取《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八)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九)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十)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一)见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

议案二、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管理制度规定,贯彻实施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忠实、勤勉地履行了董事会的各项职责,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以及科学决策。同时,董事会认真对管理层进行指导监督,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19日

议案三、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以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2022年实际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19日

议案四、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2022年度公司整体运营情况,结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

议案五、

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在总结2022年经营情况的基础上,根据公司2023年整体发展与生产经营目标,审慎预测2023年度财务预算情况,并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四:《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

议案六、

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2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符合审计机构独立性的要求,顺利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审计任务。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

议案七、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2,637,893.6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5,242,292.89元,资本公积余额为人民币463,397,613.7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从平衡当前资金需求与未来发展投入、股东中长期回报的角度考虑,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7,995,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199,325元(含税),占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78%。

2、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7,995,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股本43,198,2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51,193,700股。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

议案八、

关于2023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2023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内部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其中董事和丽、王宪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故不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津贴

独立董事2023年度董事津贴为

万元(含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

议案九、

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状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监事2023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在公司担任具体生产经营职务的监事薪酬适用年薪制,薪酬组成为固定年薪、绩效年薪(年终奖)、特别奖励、津补贴和福利,其中,固定年薪为月薪基数*12,绩效年薪为绩效基数*个人绩效系数*公司调节系数。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

议案十、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并进行资格审查后,董事会拟提名李武林先生、和丽女士、王宪先生、季献华先生、季勐先生、苏海娟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下共有六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并表决,具体如下:

10.01选举李武林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2选举和丽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3选举王宪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4选举季献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5选举季勐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06选举苏海娟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3)。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

议案十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并进行资格审查后,董事会拟提名王海忠先生、余刚先生、曾小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议案下共有三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并表决,具体如下:

11.01选举王海忠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2选举余刚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03选举曾小青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

议案十二、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监事会对提名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审查后,拟提名徐俊秀先生、金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产生。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议案下共有两项子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采用累积投票制逐项审议并表决,具体如下:

12.01选举徐俊秀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12.02选举金玺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3)。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

附件一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紧紧围绕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目标,以回报股东为宗旨,经过管理层和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

2022年,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历次会议。董事会在召集方式、议事程序、表决方式和决议内容等方面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行使职权的情形。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经营情况报告

(一)主营业务稳步发展,整体发展态势良好

2022年度,公司管理团队紧紧围绕董事会确定的年度经营目标,坚持同步提升研发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经营业绩实现稳步增长。

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429.4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8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63.79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5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96.8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4.23%。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71,542.39万元,同比增长47.45%;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85,969.75万元,同比增长8.37%。

(二)深化竞争优势,逐步完善业务版图,客户及订单持续增长

2022年度,公司紧抓环保产业发展机遇,坚持国家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战

略,长期深耕电力行业,依靠核心技术取得了快速成长。公司在深耕电力行业工业废水处理领域的同时,坚定战略转型升级,坚持资本、技术双轮驱动,积极向钢铁、化工、市政、金属制品等领域拓展,取得了较为喜人的突破。

2022年度,新增客户47家,新签订单金额9.06亿元,其中包括河北某钢铁集团项目和河南某钢铁公司项目两个超亿元订单。

(三)技术研发力度持续增加,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2022年度,公司一直坚持“创新引领、技术驱动”,加大研发创新投入,最大程度保证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促进技术水平发展和业务规模拓展。

2022年度,公司投入研发费用3,009.51万元,同比增长29.45%。新获发明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28项,软件著作权1件。截至2022年末,公司已拥有美国专利1项,发明专利8项,实用新型专利83项,软件著作权46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公司在原材料供应紧张、价格上涨的情况下,通过技术创新、工艺改进和精细化管理,并将规模效应的成果与下游客户分享。通过加强上下游协同,深化产业链合作,实现了行业内企业间的互利共赢,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在关键技术自主开发的同时与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北京工业大学等国内权威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实现科研资源快速整合。

(四)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构建优秀、稳定的人才队伍

1、管理模式

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治理,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流程体系,通过内部培训及企业价值观建设,进一步整合优化各项流程制度,提升组织能力与运营效率。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引入OKR、卓越绩效等管理模式和开展持续信息化建设,确保管理流程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建设高效运营的企业铺垫基础。报告期内,公司荣获“崇川区区长质量奖提名奖”。

、员工激励

公司通过优化业绩考核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上市公司平台优势,优化人才结构,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

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构建优秀、稳定的人才队伍。

公司2021年制定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350.0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0,729.35万股的

3.26%,以2021年

日为首次授予日,公司按照激励方案首次授予

300.00万股,激励对象为

人。报告期内公司对

名业务和技术骨干以及管理人员授予

50.00万股,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计划确认股份支付

661.79万元。

3、信息化建设为提升管理规范性、提升业务流转效率,公司初步搭建了业务的信息化系统,包括售前全流程的营销系统CRM系统、招采平台SRM系统,以上两项新系统与前期已建立的OA平台、ERP系统打通对接,极大提升了公司业务的流程效率和体系管理。

(五)成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积极推进可转债募投项目,提升规模及市场竞争优势可期

2022年度,公司成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250.00万元,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智能超导磁混凝成套装备项目,该项目成功实施后,将助力公司在非电行业工业水处理领域深入拓展,加强和扩大核心技术优势,丰富了公司产品系列,提升了公司规模,提高了市场竞争优势,为公司的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次会议,全体董事均按时参加了会议,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科学决策,高效务实,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各次会议和审议通过的议案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3-29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4-291、《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9、《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0、《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11、《关于2022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12、《关于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3、《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4、《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15、《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议召开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17、《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18、《关于提议召开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8-2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3、《关于开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8-29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5、《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6、《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2022-10-28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会议

会议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4、《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京源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5、《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6、《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7、《关于提议召开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规定及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相关事项均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

次股东大会,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全面、及时地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2022年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共计召开11次会议,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次会议,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均按时出席了有关会议,对公司相关经营事项进行及时、主动的沟通和了解,为公司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以及决策参考。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3名,具备工作所需财务、法律及专业知识,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确保及时获悉公司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会议,积极、客观地发表自己的意见,

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内控报告、利润分配、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了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信息披露情况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定期报告、临时公告披露工作,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能客观地反映公司发生的相关事项,确保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所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遵守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2022年度,公司通过召开年度及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接待投资者调研、接听投资者咨询电话、回答投资者e互动问题等多种方式,多渠道与主要股东、机构投资者和广大中小股东充分开展互动交流,及时回应市场关切,全方位、精准化展示公司发展全貌和投资价值,以确保外界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业务发展以及战略布局有清晰、准确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认同感。

(七)内部治理和风险控制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依法合规运作,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流程,通过日常监督及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具体的检查工作,并持续组织业务部门对内控设计及执行情况进行建议优化,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提升内控管理水平。重点关注公司在对外投资方面的风险控制,督促公司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投资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保障和规范投资理财行为。

三、2023年董事会工作计划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充分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确保董事会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进一步发挥战略引领作用,完善董事会决策机制,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前瞻性。从战略高度把控全局,带领公司管理层全面推进战略部署,深耕主业谋创新,加强研发投入,夯实业务基础,积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以长期投资价值来回馈全体股东。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2023年,公司董事会将会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依法履职,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规范运作,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规范信息披露,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继续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和谐、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三)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合理利用募集资金2022年度,公司及时履行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2023年公司将贴近市场,积极推进募投项目进展,并将继续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保证监管协议得到有效执行,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及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予以披露。

(四)提高公司内部管控能力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公司将根据监管机构等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五)创新人才激励机制,持续进行技术创新

2023年,公司将继续对优秀人才持续实施股权激励,将公司利益、个人利益与股东利益相结合,形成长效的激励机制。公司还将继续创新人才激励机制,

努力打造出业务技能过硬、工作作风优良、社会责任感强的研发、管理以及市场开发团队,为公司长远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组织保障。

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通过高端人才引进等方式,在新技术研发等方面积极做好专利布局、产品规划、设备投入,围绕市场和客户需求,以技术创新塑造公司核心竞争力,形成行业领先的自主研发核心技术,助推市场合同承接和新业务板块的拓展。

(六)资本运作方面

公司坚持自主创新发展,重点围绕主业积极进行产业投资。同时,加强横向和纵向并购,横向并购:重点以整合同行业的产业资质和市场等资源为主;纵向并购:重点关注产业上游具有竞争优势的技术研发、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企业。公司将凭借资本市场的有利平台,采取定向增发、引入战略投资者、设立产业基金等多种方式,在市场和技术方面促进主业发展,推动产业链延伸和资源整合,做强做优环保产业。同时,不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做好市值管理与市值维护,促进公司价值持续增长,实现公司和股东价值最大化。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

附件二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年,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了有效检查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的规范性运作。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2年度监事会运行情况

2022年度,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了5次会议,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事项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2-3-29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2022-4-291、《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会议

会议3、《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7、《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8、《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9、《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10、《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2-8-21、《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2、《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3、《关于开立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2-8-291、《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4、《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6、《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7、《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6、《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7、《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10-281、《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3、《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能,对公司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监督,较好地发挥了监事会内部制衡作用。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22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对相关会议的召开召集程序、决策程序、决议事项以及决议的执行进行了严格监督,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严格遵循了《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各项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地履行其职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和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二)公司财务情况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监事会认为: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并及时、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六)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2022年度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监督、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允,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严格规范信息传递流程,及时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信息,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相关知情人严格遵守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未发现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

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三、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2023年度,监事会将紧紧围绕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为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2023年监事会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继续完善监事会的运行机制,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提高监督效率,积极督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

(二)加强与公司董事会、内审部门、高层管理人员以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定期、不定期地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和运营情况,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和运营的规范。

(三)加强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四)监督公司内审部门的核查工作,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有效执行,控制企业的经营风险。

(五)重点关注对公司对外投资、关联交易、委托理财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公司运营的合规性。

(六)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加强会计、审计与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维护股东利益。

2023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拓展工作思路,谨遵诚信原则,加大监督力度,以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受侵害,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5月19日

附件三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基础编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根据审计报告内容,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现将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51,429.4442,211.2421.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63.795,632.62-6.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96.814,893.22-14.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57.98-10,674.95不适用
2022年2021年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5,969.7579,331.908.37

总资产

总资产171,542.39116,336.9847.45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2021年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90.52-5.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90.52-5.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90.46-15.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447.38减少0.94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36.41减少1.28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855.51增加0.34个百分点

注:1、营业收入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市场覆盖率得到进一步提升,主营业务实现良好增长;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一直坚持“技术引领、强化创新驱动”,持续加大研发创新力度;募投项目竣工验收转固新增折旧费用以及加大人才招聘及储备力度,导致研发投入及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3、总资产较上年末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公司债券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同比减少,主要系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减少所致。

二、2022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分析

(一)资产负债情况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20,254.5211.8114,957.5412.8635.41主要系可转债的成功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交易性金融资产15,060.008.78170.000.158,758.82主要系购买理财产品增加所致
应收票据3,917.862.281,672.081.44134.31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应收票据增加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801.140.471,382.011.19-42.03主要系报告期末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所致
预付款项11,514.896.715,983.655.1492.44主要系在手订单原材料采购预付所致
存货11,322.286.65,719.074.9297.97主要系产品备货增加所致
合同资产4,823.682.811,811.691.56166.25主要系报告期收入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240.780.14514.930.44-53.24主要系报告期末增值税留抵税额减少所致
长期股权投资3,854.832.252,949.832.5430.68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投资所致
固定资产26,748.1115.596,304.355.42324.28主要系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3,841.982.2415,809.3813.59-75.7主要系报告期内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
使用权资产263.330.1518.530.021,320.74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房产租赁所致
无形资产1,677.610.981,277.391.131.33主要系报告期内购入软件增加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23.170.013.030665.28主要系报告期内委外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2,001.591.171,273.051.0957.23主要系可抵扣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递延收益所致
短期借款19,481.1811.3612,765.1210.9752.61主要系报告期内订单增加流动资金需求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11,574.736.754,107.323.53181.81主要系报告期内加大采购、工程款票据支付比例所致
合同负债121.600.070.000100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预收账款所致

(二)利润情况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科目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51,429.4442,211.2421.84
营业成本32,055.9425,638.4825.03
销售费用2,388.241,919.5624.42
管理费用5,455.274,414.1523.59
研发费用3,009.512,324.8029.45
财务费用1,520.39438.18246.98
利润总额5,780.396,569.40-12.01
净利润5,265.125,624.19-6.38

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1,434.090.84750.560.6591.07主要系报告期内供应商支付的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654.470.3875.200.06770.31主要系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租赁负债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1,358.570.79650.080.56108.98主要系票据未终止确认的应付账款重分类所致
应付债券28,193.6816.4400100主要系报告期内可转债的成功发行所致
租赁负债136.440.0800100主要系报告期内按新租赁准则执行房屋租赁费用增加所致
递延收益1,520.020.8900100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政府补助所致
递延所得税负债887.880.522.780.002318.36主要系报告期内可转债的成功发行、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使用权资产的计提所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63.795,632.67-6.55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4,196.814,893.27-14.23
每股收益(元/股)0.490.52-5.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36.41减少1.28个百分点

注: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积极开拓市场,市场覆盖率得到进一步提升,主营业务实现良好增长。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营业成本相应增加及原材料上涨所致。

3、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人员薪资增加、按比例计提售后服务费增加所致。

4、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人才招聘及储备力度、股权激励政策、募投项目竣工验收转固新增折旧费用所致。

5、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银行贷款增加;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按照实际利率计提利息,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6、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双碳”国家发展战略和新型电力系统重构背景下,公司持续增加研发投入,提升研发能力,进行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和试验,并积极主导和参与新产品新技术的标准化建设,主编和参编公司核心产品相关的国家标准、团体标准。

(三)现金流量情况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发生金额2021年发生金额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257.98-10,674.95不适用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585.68910.30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34,478.298,401.10310.40

净额

注: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持续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购买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致。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

附件四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一、预算编制的原则本报告是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结合市场环境,在充分考虑公司业务各项基础、经营能力,在下列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坚持战略引领,注重价值导向,稳健发展的原则下编制。

二、预算编制的基础

(一)预算编制以公司2023年度销售预算为起点,结合2023年度公司的整体生产经营,统筹安排收入、成本、投资、费用预算,同时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外部客观环境、内部管理状况等实际情况。

(二)预算编制以母公司及各子公司的预算为基础进行汇总合并。

三、预算编制的基本假设

(一)公司遵循的我国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和所在地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二)公司遵循的税收制度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

(三)公司主要税率、汇率、银行存贷款利率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销售和生产计划能如期实现。

(五)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主要材料价格、公司的主要产品价格能基本保持在

预算价格的合理范围内。

(六)无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和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七)本预算未考虑资产并购等不确定事项的影响。

四、2023年度财务预算2023年度公司经营目标:公司将继续加强技术、产品创新研发投入力度,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深入进行市场、技术趋势分析研判,积极有力开发、推广新产品,积极开拓新客户;加快人才聚集,持续完善激励考核机制;加强公司治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力争实现经营业绩保持持续增长。公司财务预算依据2023年度的公司经营目标和工作计划制定,预计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上年均保持稳定增长。

五、特别说明上述财务预算指标仅作为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2023年度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投资者对此应当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在2022年度工作中,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战略,主动了解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就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了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共有

人,其中独立董事

人,分别为曾小青先生、徐杨先生、王海忠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王海忠先生,196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后,1989年9月至1990年9月任职于四川省成都市彭县军乐乡人民政府;1992年7月至1996年4月任四川大学南亚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讲师;1996年5月至2003年12月历任广东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2003年8月至2005年9月任职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2005年9月至今,历任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市场学系主任、教授、博导;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徐杨先生,1955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电力学院本科学历。1991年

月至1998年

月,历任国家能源部、电力部基建司工程

师、副处长;1998年10月至2002年12月,历任国家电力公司电源建设部副处长、处长;2003年1月至2015年5月,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部、火电部副主任;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曾小青先生,1973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厦门大学会计学研究生学历。2003年

月至2005年

月,就职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会计系,任工商管理博士后;2005年

月至今,担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教师;2018年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中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们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2年度履职情况

(一)2022年度出席会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5次,股东大会2次,我们均亲自出席了会议,出席情况如下表:

姓名

姓名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王海忠55002
徐杨55002
曾小青55002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我们均亲自出席了相应的专门委员会会议。

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任职情况
王海忠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徐杨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曾小青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我们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我们未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提出异议。

(二)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同时,通过电话、会谈等多种形式与公司及会计师保持沟通,积极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意见,听取建议,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纠正,为我们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的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股权激励计划、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续聘审计机构、利润分配、再融资等事项予以重点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有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必要的了解和核实,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是根据子公司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为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022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查核,认为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并购重组情况。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变动。公司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情况和运营水平。有利于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有效履行职务,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股权激励情况

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授予价格调整、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等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均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决议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发布2021年度业绩快报公告,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八)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对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审计经验等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需要,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核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经营环境、公司经营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和监管政策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充分考虑目前及未来的业务发展等情况,制定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并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案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和公司股东的根本利益。

(十)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报告期内,我们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进一步明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方案、申请办理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的有关避免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履行情况,我们认为上述相关承诺人均能积极、合规地履行做出的承诺,并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十二)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能够确保向投资者及时、准确、完整、公平的反映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开展了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十三)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并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推进内部控制的实施,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风险能够得到合理控制,不存在重大或重要内部控制缺陷,能够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四)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合理地做出相应的决策,有效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相关议事规则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在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2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

2023年,我们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最后,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2022年度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王海忠、徐杨、曾小青

2023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