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源环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3-053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前终止减持股份计划暨减
持股份结果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季献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462,400股,通过南通和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80,000股,合计持股6,74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59%;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季勐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6,71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4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苏海娟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3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36%。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前取得、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取得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10日披露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因自身资金需要,季献华先生、季勐先生、苏海娟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4,300,00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2.844%。
2023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9),截至2023年6月29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季勐先生、苏海娟女士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774,472股,占公司总股本1.174%。季勐先生、苏海娟女士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
2023年7月8日,公司披露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截至2023年7月6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季献华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820,5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5,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2%。季献华先生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已过半。公司于近日收到季献华先生、季勐先生、苏海娟女士的通知,截至2023年7月14日,季献华先生、季勐先生、苏海娟女士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4,289,399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837%。结合自身资金需求情况,季献华先生、季勐先生、苏海娟女士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剩余10,601股将不再减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季献华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6,742,400 | 4.459% | IPO前取得:4,72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2,022,400股 |
季勐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6,713,000 | 4.440% | IPO前取得:4,720,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1,993,000股 |
苏海娟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834,600 | 2.536% | IPO前取得:2,655,000股 其他方式取得:1,179,6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减持总金额(元) | 减持完成情况 | 当前持股数量(股) | 当前持股比例 |
季献华 | 1,675,799 | 1.108% | 2023/6/30~2023/7/11 |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 7.94-9.89 | 14,869,451.11 | 未完成:4,201股 | 4,786,601 | 3.166% |
季勐 | 1,667,000 | 1.103% | 2023/6/15~2023/7/13 |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 7.89-9.90 | 14,427,777.27 | 未完成:3,000股 | 5,046,000 | 3.337% |
苏海娟 | 946,600 | 0.626% | 2023/6/15~2023/7/14 | 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 | 7.86-9.89 | 7,679,409.26 | 未完成:3,400股 | 2,888,000 | 1.910% |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季献华先生、季勐先生、苏海娟女士根据自身减持安排,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