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源环保: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http://ddx.gubit.cn  2023-11-07  京源环保(688096)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

688096证券简称:京源环保转债代码:

118016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3年11月

目录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5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7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7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2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3-071)。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会议时间:2023年11月13日14点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通欣路10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3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大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发表见证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公司可转债转股及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的实际情况,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动,由10,799.55万元变更为15,119.3899万元。同时,根据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增加部分经营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799.55万元。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5,119.3899万元。
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水处理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安装;环保成套设备、机电设备、自动化与工业过程自动化系统集成的研制、生产、销售和安装;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设计、治理和施工;防腐系列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计算机技术开发与应用;生活污水、工业污水治理;环保、水处理、市政公用领域的项目开发、建设、管理;生态环境治理;土壤治理及修复;上述技术服务及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范围中涉及制造、生产的另设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十四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水处理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和安装;环保成套设备、机电设备、自动化与工业过程自动化系统集成的研制、生产、销售和安装;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设计、治理和施工;防腐系列产品的研制、生产和销售;计算机技术开发与应用;生活污水、工业污水治理;环保、水处理、市政公用领域的项目开发、建设、管理;生态环境治理;土壤治理及修复;上述技术服务及信息咨询;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范围中涉及制造、生产的另设分支机构经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十九条公司目前总股份为10,799.55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九条公司目前总股份为10,799.55万股,均为普通股。第十九条公司目前总股份为15,119.3899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一百〇八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位独立董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后产生或者更换。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第一百〇八条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三位独立董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后产生或者更换。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的成员不应为担任公司高管的董事。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报纸、网站等媒体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公司董事会为信息披露负责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公司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原则,规范地披露信息。公司在其它公共传媒上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时间,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它形式代替公司公告。公司内外相关各方信息知情人士对未公开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指定的报纸、网站等媒体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的信息。公司董事会为信息披露负责机构,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公司应对配备的信息披露部门人员做好工作交接和业务培训,保障信息披露事务有序高效运行,同时做好人才梯队建设。公司遵循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原则,规范地披露信息。公司在其它公共传媒上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的时间,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它形式代替公司公告。公司内外相关各方信息知情人士对未公开披露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勤勉尽责,制定完善有关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认真按程序及要求编制、审议定期报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应披露信息必须涵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全部内容,同时应明确各种类型信息的源头部门、汇总部门及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各信息源头部门应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将各类信息及时或定期报送汇总部门,由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向董事会提出是否需要依法信息披露或自

愿信息披露的建议,董事会履行监督、审议等职责。公司要从制度层面对信息搜集、工作底稿建立、信息完整性复核、信息披露文件拟稿、信息披露问题追责等作出明确规定,做到披露信息有支持、可追溯。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所有涉及信息披露事务的部门及岗位人员,应加强有关规定及制度的学习。相关人员要熟悉定期报告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披露的时点、要求、应急沟通解决渠道等内容。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予以审议!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