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源环保: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1-14  京源环保(688096)公司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通欣路109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3
普通股股东人数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71,986,089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71,986,08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7.611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7.611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武林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苏海娟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71,986,089100.000000.0000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11,231,888100.000000.0000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 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会议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情况。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兰昌、李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