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源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7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同时召集人已在会上作出说明。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武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开展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推动上市公司持续优化经营、规范治理和积极回报投资者,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力信心提振和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精神,公司制定了《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7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