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源环保: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版)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53
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8月16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6日以邮件及电话通知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武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记名投票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就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编制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4-048)。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同意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5,000万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资金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9)。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在风险可控的
前提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授信有限期内拟向银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的担保额度。
上述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经营发展需要而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由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到目标值,故作废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15.92万股,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0.10万股。
综上,合计作废处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6.02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作废处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1)。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李武林、季献华、季勐、苏海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董事
和丽与李武林为一致行动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
(六)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曾小青先生因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覃志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成为公司独立董事后,将同时担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务,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任职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 委 员 | 主任委员 |
审计委员会 | 覃志刚、余刚、和丽 | 覃志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王海忠、覃志刚、季勐 | 王海忠 |
其他委员会委员不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暨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会议议案等具体事项,公司将另行发出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特此公告。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