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源环保: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环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持续督导机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对京源环保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6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京源环保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68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4.34元。截至2020年4月2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384,742,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1,994,125.28元,募集资金净额342,748,074.72元。
截至2020年4月2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11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0年4月2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384,742,200.00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66,313,574.72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41,994,125.28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342,748,074.72 |
减: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171,474,686.74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0 |
| 暂时补流金额 | 0 |
| 现金管理金额 | 0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2,151.15 |
| 其他- 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 136,771,075.12 |
| 其他- 超募资金补流 | 23,500,000.00 |
| 其他- 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 14,500,000.00 |
| 其他- 账户销户余额转出 | 11,018.98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4,716,047.53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1,205,190.26 |
(二)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8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公开发行332.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33,250.00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不含税)450.00万元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32,800.00万元。截至2022年8月12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税)1,250,589.62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6,749,410.38元。上述事项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521号”验资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866号”鉴证报告确认。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可以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公司发行费用支付时间在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上述议案简称为“可转债议案”)之前或发行费用支付时间超过置换期限的金额合计297,759.42元,其中支付时间在《可转债议案》前的发行费用金额235,849.04元,超过置换期限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61,910.38元,上述支出不得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经上述调整后发行费用总额为5,452,830.20元,实际募集资金327,047,169.80元。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8月12日 |
| 本次报告期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 项目 | 金额 |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332,500,000.00 |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0 |
| 减: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 5,452,830.20 |
| 二、募集资金净额 | 327,047,169.80 |
| 减: | |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 117,434,247.90 |
| 本年度使用金额 | 32,113,021.72 |
| 暂时补流金额 | 80,000,000.00 |
| 存入通知存款及购买理财 | 655,000,000.00 |
| 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汇兑损益 | 2,078.52 |
| 其他-归还银行借款 | 22,500,000.00 |
| 其他-补充流动资金 | 64,368,308.65 |
| 加: | |
|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5,091,734.70 |
| 赎回通知存款及理财 | 655,000,000.00 |
| 三、报告期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 15,721,247.71 |
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投专户余额为1,621,247.71元,与上表余额的差异主要因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尚有部分资金未返还至募投专户。期后上述差异金额均已返还至募投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并严格执行。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3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多个专项账户的原因为分别存放投资项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并于2020年4月2日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智能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结项,公司在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将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银行3个账户予以注销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公司与相关开户银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因募投项目存在尚需支付项目的工程尾款、设备款及质保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银行账户尚有节余。为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0年4月2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50330188000226243 | / | 已注销 |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50330188000226325 | / | 已注销 |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50330188000226407 | / | 已注销 |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5060688888856 | 1,205,190.26 | 使用中 |
| 合计 | 1,205,190.26 | |||
注:公司因合同纠纷被冻结募集资金1,205,190.26元。
(二)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多个专项账户的原因为分别存放投资项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募集资金存储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8月12日 | |||
| 账户名称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报告期末余额 | 账户状态 |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408810100100799870 | 73,518.12 | 使用中 |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51754500001130 | 1,547,722.36 | 使用中 |
|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 15048816236909 | 7.23 | 使用中 |
| 合计 | 1,621,247.71 | |||
注:公司因合同纠纷被冻结苏州银行账户募集资金1,261,228.12元。
三、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募投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5年度,公司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实际使用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
截至2026年3月6日,公司已提前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明细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 2022年8月12日 | ||||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起始日期 | 计划补充流动资金时长 | 董事会审议通过日期 | 归还募集资金日期 | 归还募集资金金额 |
| 80,000,000 | 2025年4月1日 | 不超过12个月 | 2025年3月31日 | 2026年3月6日 | 80,000,000 |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因合同纠纷被冻结募集资金合计246.641838万元,其中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的超募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5060688888856)被冻结人民币120.519026万元,苏州银行南通分行营业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51754500001130)被冻结人民币126.122812万元,合计占募集资金剩余总额(包括临时补流资金)比例为2.98%。
该合同纠纷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无关,且占比较小,不会对公司募集项目的投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年度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经核查,由于公司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2025年12月江苏证监局对京源环保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李武林、季献华、苏海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京源环保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对此高度重视,全力推进前述事项的整改工作。截至2026年1月21日,公司已将用于非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及利息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已于2026年1月24日公告了《关于对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除上述外,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其他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德皓核字[2026]00001027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京源环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京源环保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除前述“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所列事项外,2025年度,京源环保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以下无正文)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0年4月2日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46,245,761.86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投项目性质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月份)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智能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105,797,600.00 | 125,448,374.72 | 125,448,374.72 | / | 126,343,203.89 | 894,829.17 | 100.71 | 2022年6月 | -9,841,277.51 | 否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项目 | 不适用 | 34,636,900.00 | 43,299,700.00 | 43,299,700.00 | / | 45,131,482.85 | 1,831,782.85 | 104.23 | 2022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不适用 | 136,000,000.00 | 136,000,000.00 | 136,000,000.00 | / | 136,771,075.12 | 771,075.12 | 100.57 | 2021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76,434,500.0 | 304,748,074.72 | 304,748,074.72 | / | 308,245,761.86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资金需求 | 补流 | 66,313,574.72 | 38,000,000.00 | 38,000,000.00 | / | 38,000,000.00 | /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66,313,574.72 | 38,000,000.00 | 38,000,000.00 | 38,000,000.00 | |||||||||
| 合计 | 342,748,074.72 | 342,748,074.72 | 342,748,074.72 | 346,245,761.86 | — | — | -9,841,277.51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120,860.01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存在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02),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告编号:2021-054),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和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集资金1,9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9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1,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1,9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55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1,35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因募投项目存在尚需支付项目的工程尾款、设备款及质保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银行账户尚有节余。 |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2,831.36万元(不包括利息)用于“智能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智能系统集成中心建设项目”本期实现净利润为-984.13万元,未达预计效益,主要系当年业务量未达到预期,产能利用率不足。
附表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发行名称 | 2022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募集资金到账日期 | 2022年8月12日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2,113,021.72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6,415,578.2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募投项目性质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具体到月份)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智能超导磁混凝成套装备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240,207,969.80 | 240,207,969.80 | 240,207,969.80 | 32,113,021.72 | 149,547,269.62 | -90,660,700.18 | 62.26 | 2026年6月 | -660,060.79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不适用 | 86,839,200.00 | 86,839,200.00 | 86,839,200.00 | 86,868,308.65 | 29,108.65 | 100.03 | 2024年12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不适用 | / | / | /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合计 | 327,047,169.80 | 327,047,169.80 | 327,047,169.80 | 112,113,021.72 | 316,415,578.27 | / | / | / | -660,060.79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 化的情况说明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之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74.51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6年3月6日,公司已提前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未购买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截至2025年12月31日,“智能超导磁混凝成套装备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已扣除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用于非募投项目期后已返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金额。注4:截至2025年12月31日,“智能超导磁混凝成套装备项目”尚未全面完成建设,本年度仅实现部分生产功能,实现净利润为-66.0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