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20  博众精工(688097)公司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近日,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唐爱权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唐爱权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唐爱权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唐爱权先生在担任监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其在任职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唐爱权先生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为保障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其将继续履行公司监事职责。

二、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情况说明

鉴于唐爱权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要求,为尽快完成监事补选工作,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辞职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资格审查合格,提名余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余军先生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4月20日

附件:余军先生简历

余军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2015年,在交通银行吴江分行工作,先后担任对公柜员、客户经理、管理经理、支行行长、分行行长助理等职务;2015年-至今,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资金管理经理、证券与战略投资中心总监。

截止目前,余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