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3-056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博众精工科技股份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众精工”)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8月15日核发的《关于同意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2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0,404,04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2,949,093.27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1月2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6176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公司根据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于2022年12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万元) |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 | 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 | 74,622.83 | 74,600.00 | 43.88% | 43,917.59 | 44.68% |
2 | 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升级项目 | 48,207.07 | 48,000.00 | 28.24% | 19,477.32 | 19.82% |
3 |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 22,508.98 | 22,500.00 | 13.24% | 10,000.00 | 10.17%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24,900.00 | 24,900.00 | 14.65% | 24,900.00 | 25.33% |
合计 | 170,238.88 | 170,000.00 | 100.00% | 98,294.91 | 100.00% |
(三)募集资金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1 | 2022年11月23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 | 985,999,990.14 |
2 | 减:支付的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 | 1,226,415.10 |
3 |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 | 0 |
4 | 减: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 295,087,061.35 |
5 | 减: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000.00 |
6 | 减: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000.00 |
7 | 加: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6,475,116.03 |
8=[注1] |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96,161,629.72 |
9=[注2] |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结余 | 696,161,629.72 |
[注1]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2022年11月23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包括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置换金额)-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金额-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理财产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注2]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结余=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理财
产品+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2022年12月,公司与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吴江支行、建设银行吴江运东开发区支行、交通银行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招商银行苏州吴江支行、华夏银行吴江支行、浦发银行吴江盛泽支行、宁波银行吴江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中信银行吴江支行 | 8112001011800697491 | 29,203,671.34 |
建设银行吴江运东开发区支行 | 32250199768000002438 | 26,614.44 |
交通银行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 | 389683601013000098771 | 1,031,918.42 |
招商银行苏州吴江支行 | 512904312410558 | 1,226,365.85 |
华夏银行吴江支行 | 12462000000562635 | 2,288,954.96 |
浦发银行吴江盛泽支行 | 89160078801300001524 | 62,232,359.17 |
宁波银行吴江支行 | 75070122000623645 | 151,745.54 |
合计 | / | 96,161,629.72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4日发布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3日发布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日3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总额 | 982,949,093.2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0,087,061.3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5,087,061.35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①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②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③=②-①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④=②/①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新能源行业自动化设备扩产建设项目 | 否 | 746,000,000.00 | 439,175,892.49 | 439,175,892.49 | 25,050,690.00 | 25,050,690.00 | -414,125,202.49 | 5.70 | 202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消费电子行业自动化设备升级项目 | 否 | 480,000,000.00 | 194,773,200.78 | 194,773,200.78 | 20,210,371.35 | 20,210,371.35 | -174,562,829.43 | 10.38 | 202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225,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826,000.00 | 826,000.00 | -99,174,000.00 | 0.83 | 2024-12-3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49,000,000.00 | 249,000,000.00 | 249,000,000.00 | 204,000,000.00 | 249,000,000.00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700,000,000.00 | 982,949,093.27 | 982,949,093.27 | 250,087,061.35 | 295,087,061.35 | -687,862,031.92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3月24日发布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3日发布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