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3-059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8月3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公司106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36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36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365,339,72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365,339,729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81.7959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81.7959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经半数以上董事推选由董事韩杰先生主持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吕绍林、邱明毅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吕军辉、苏再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57,603,407 | 98.5281 | 0 | 0.0000 | 5,342,031 | 1.4719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57,603,407 | 98.5281 | 0 | 0.0000 | 5,342,031 | 1.4719 |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57,603,407 | 98.5281 | 0 | 0.0000 | 5,342,031 | 1.4719 |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5,345,438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5、 议案名称: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7,739,729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6、 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
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普通股 | 365,339,729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公司《2023 | 73,20 | 93.1988 | 0 | 0.0000 | 5,342 | 6.8012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3,407 | ,031 | |||||
2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73,203,407 | 93.1988 | 0 | 0.0000 | 5,342,031 | 6.8012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73,203,407 | 93.1988 | 0 | 0.0000 | 5,342,031 | 6.8012 |
4 | 关于公司拟参与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35,345,438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5 | 关于新增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 37,739,729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获审议通过;
2、特别决议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6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已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议案3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有:苏州众之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持有公司股票的激励对象;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有:苏州众之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有: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
律师:范永超、刘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会议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