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众精工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精工”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博众精工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25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6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0,000股,并于2021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前总股本为360,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A股后总股本为401,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363,971,433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7,028,567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众精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共涉及15位股东,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49,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18%,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5月13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1年9月,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以及股份登记。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为1,516,500股,公司总股本由401,000,000股变更为402,516,500股。
2022年7月,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以
及股份登记。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为1,385,250股,公司总股本由402,516,500股变更为403,901,750股。
2022年12月,公司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40,404,040股,并在中登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03,901,750股变更为444,305,790股。
2023年6月,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归属以及股份登记。本次归属股票数量为702,975股,公司总股本由444,305,790股变更为445,008,765股。
2023年7月,公司完成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以及股份登记。本次行权股票数量为1,639,000股,公司总股本由445,008,765股变更为446,647,765股。
除此之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等文件,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所作承诺如下:
1、发行人控股股东乔岳投资(目前已改名为博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乔岳投资(目前已改名为博众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众
一、苏州众二、苏州众六、苏州众之七、苏州众之八、苏州众十承诺:自博众精工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博众精工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博众精工回购该部分股份,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
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博众精工股份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博众精工上市后6个月内如博众精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
价,本公司持有的博众精工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上述发行价指博众精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果博众精工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售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吕绍林、程彩霞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吕绍林、程彩霞承诺:自博众精工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博众精工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博众精工回购该部分股份,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
所控制股份在锁定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每十二个月内转让的公司股份总额不超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限制。本人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需要选择非公开转让、协议转让、大宗交易、竞价交易等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博众精工上市后6个月内如博众精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博众精工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的锁定期。上述发行价指博众精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果博众精工上市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售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博众精工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本人将及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申报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博众精工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博众精工股份。
本人减持直接和间接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公司股票,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将在首次减持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通过其他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同时满足下述条件:(1)不存在违反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2)若发生需本人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3、发行人股东招银成长贰号、招银朗曜、美的智能、长江晨道、江苏高投、苏州金信、苏州洽道、合肥敦勤的承诺作为发行人股东,招银成长贰号、招银朗曜、美的智能、长江晨道、江苏高投、苏州金信、苏州洽道、合肥敦勤承诺:自博众精工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博众精工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博众精工回购该部分股份,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349,200,000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5月13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数量(股) |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1 | 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4,728,000 | 34.64 | 154,728,000 | 0 |
2 |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129,672,000 | 29.03 | 129,672,000 | 0 |
3 | 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800,000 | 2.42 | 10,800,000 | 0 |
4 | 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800,000 | 2.42 | 10,800,000 | 0 |
5 | 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200,000 | 1.61 | 7,200,000 | 0 |
6 | 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200,000 | 1.61 | 7,200,000 | 0 |
7 | 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200,000 | 1.61 | 7,200,000 | 0 |
8 | 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招银成长贰号投资(深圳)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236,364 | 1.17 | 5,236,364 | 0 |
9 | 广东美的智能科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600,000 | 0.81 | 3,600,000 | 0 |
10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晨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600,000 | 0.81 | 3,600,000 | 0 |
11 | 江苏高投毅达宁海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3,600,000 | 0.81 | 3,600,000 | 0 |
12 | 南通金信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金信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160,000 | 0.48 | 2,160,000 | 0 |
13 | 招银国际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招银朗曜成长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963,636 | 0.44 | 1,963,636 | 0 |
14 | 苏州工业园区洽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洽道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20,000 | 0.16 | 720,000 | 0 |
15 | 合肥敦勤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肥敦勤致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720,000 | 0.16 | 720,000 | 0 |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 限售股类型 |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 限售期(月) |
1 | 首发限售股 | 349,200,000 | 36 |
合计 | 349,200,000 | 36 |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同意博众精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陈劭悦 米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