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查股网  2025-05-07  博众精工(68809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097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5月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1

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议案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附件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8

议案3: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2

附件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13

议案4: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6

议案5: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8

议案6: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9

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4

议案8: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25

议案9: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8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内容如下:

一、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会议签到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股东准备在股东会发言/提问的,应当事先在签到处登记。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

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为维护会场秩序,全体参会人员不应随意走动,手机应调整为静音状态,参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股东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二、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的《博众精工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14点00分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6.《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8.《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9.《关于公司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议案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编制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以上议案已经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2: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的义务,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水平及规范运作能力。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现拟定《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各项职责,认真执行股东会各项决议,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以科学、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积极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保障了公司全年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现将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5420.15万元,同比增长2.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839.3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5%;基本每股收益0.892元/股,较上年同期增长1.71%。

二、2024年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9次会议,各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会议决议真实、有效、完整。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1/1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2/5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3/25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4/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5/2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7/2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8/2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10/30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11/18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二)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充分发挥董事会职能作用,推动公司提高治理水平,维护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截至报告期末,2024年度召开的所有股东大会议案已全部执行完成。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运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都能够按照工作细则的规定,就公司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专业技能和决策能力,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支撑,为公司的经营运行、战略投资、财务审计等重大事项提供了宝贵的建议,推动公司合规、健康发展。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指引及《公司章程》《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责,积极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对相关议案均按要求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重视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五)完善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各类披露工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发布了公告,确保了投资者对公司经营状况的知情权,最大程度的保护了投资者利益。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重大事项和经营情况,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七)提高公司内部治理能力公司董事会依法合规运作,修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流程,通过日常监督及专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具体的检查工作,并持续组织业务部门对内控设计及执行情况进行建议优化,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

执行,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公司将持续根据监管机构等监管要求及相关规定,尽快建设并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境,提升内部控制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八)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举办了多次业绩说明会,并设置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由专人负责接听和回复,专业、耐心解答各类投资者的问题;指派专人负责上证E互动的投资者沟通交流工作,切实遵守《公司章程》及相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大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

三、2025年重点工作1.公司经营战略方面董事会将继续做好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工作,并贯彻执行股东会决议,制定2025年度公司经营管理计划和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对公司经营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2.公司规范化治理方面董事会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经营;优化内部控制流程,不断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3.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合规,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及时编制并披露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议案3: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报告期内公司运营及监事会工作情况,现拟定《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二。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利益。对公司在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重大决策事项、重要经济活动等都积极参与了审核,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保障了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经营规范运作水平的提高。现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具体情况如下:

召开届次召开日期审议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1/1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4/3/2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4/23《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5/23《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7/23《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8/29《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并重新论证的议案》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10/30《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11/18《关于调整2022年、2023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2024年,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从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依法列席或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的决策程序和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进行了严格的监督,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况,具体监督情况如下: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运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出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检查公司财务状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的管理层认真执行了监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合法、合规地履行职责,未发生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严格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实际需要,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不存在任何利益输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对外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五)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初步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

(六)募资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监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核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违规行为,募集资金使用有关的信息披露及时、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2025年工作计划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促进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有序;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依法对公司的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各重大事项决策及其程序履行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确保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降低和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议案4: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下,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的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的适用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董事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18万元/年(税后),每月支付1.5万元(税后)。

2、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长吕绍林,董事蒋健、宋怀良作为公司内部管理人员领取管理人员薪酬,不再另行发放津贴。公司内部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年终奖金两部分构成,其中基本薪酬系管理人员根据职务等级及职责每月领取,年终奖金根据年度经营及考核情况发放。

公司外部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与独立董事相同。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4、2025年度董事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议案已经提交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现提交股东会审议。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5:关于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提议公司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的适用对象为公司监事。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的适用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均为公司员工,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监事参加公司监事会会议、股东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4、2025年度监事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本议案已经提交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6: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1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

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起诉(仲裁)人被诉(被仲裁)人诉讼(仲裁)事件诉讼(仲裁)金额诉讼(仲裁)结果
投资者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2014年报尚余500万元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1,096万元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姓名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姓名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葛勤1996年1996年1995年2022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郭焕金2012年2010年2013年2022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姜丽君2004年2000年2004年2023年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葛勤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2年-2024年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2年上海复旦复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2年-2024年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2年-2023年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2年-2024年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2年-2024年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2年-2023年南京三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3年-2024年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3年-2024年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3年-2024年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字合伙人
2023-2024年温州康宁医院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复核合伙人
2023-2024年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复核合伙人
2023-2024年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复核合伙人
2023年西安奥华电子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复核合伙人
2024年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复核合伙人
2024年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复核合伙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焕金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2年-2024年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姜丽君

时间上市公司名称职务
2022年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2年-2024年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合伙人
2022年-2024年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年-2024年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2年-2024年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3年-2024年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复核人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最终公司与立信协商确定。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后续年度,如遇审计工作量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经营层有权根据审计工作量的变化情况结合审计费用定价原则适当调整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往年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及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作,

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负责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

(二)董事会的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2元(含税)。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6,647,765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2,914,5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3,010,118.38元(含税)。本年度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4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8: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公司资金计划安排,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在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95.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信用证、内保外贷、并购贷款、保理业务、保函、项目资金借款、票据池质押融资等。授信期限依合同约定,担保方式为信用方式、公司保证担保、自有资产抵押担保等(担保方式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拟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序号银行机构拟申请授信额度(万元)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70,000.00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51,000.00
3.中信银行吴江支行30,000.00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分行110,000.00
5.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30,000.00
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30,000.00
7.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20,000.00
8.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10,000.00
9.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100,000.00
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经济开发区支行53,000.00
11.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苏省分行20,000.00
1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开发区支行60,000.00
序号银行机构拟申请授信额度(万元)
13.中国农业银行吴江开发区支行30,000.00
1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40,000.00
1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30,000.00
16.上海银行苏州吴江支行20,000.00
17.江苏银行吴江支行35,000.00
18.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20,000.00
19.平安银行苏州吴江支行30,000.00
20.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9,900.00
2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13,000.00
22.苏州农村商业银行吴江开发区支行15,000.00
23.南京银行苏州分行15,000.00
24.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江支行10,000.00
25.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吴江区支行10,000.00
26.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30,000.00
27.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14,600.00
28.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20,000.00
29.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25,000.00
合计951,500.00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向上述各家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不超过95.15亿元(人民币),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上述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实际提用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止。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将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开展的需要,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综合授信事宜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9: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4,360.51万元。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吕绍林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出席会议的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执行情况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4年预计金额(万元)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万元)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3,00055.59根据实际需求实施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河南众驰富联精工科技有限公司01,063.27根据实际需求实施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河南众驰富联精工科技有限公司01,535.65根据实际需求实施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诺德凯(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1,00071.19根据实际需求实施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诺德凯(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1,0000根据实际需求实施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上海宇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30014.83/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0.550.55/
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50.55/
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50.55/
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50.55/
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50.55/
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50.55/
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50.55/
苏州乔之岳科技有限公司0.550.55/
苏州粤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50.55/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282.09231.50/
小计5,587.042,976.98/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2025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4,360.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5年预计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2024年实际发生金额占同类业务比例(%)2024年度预计金额与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3,000.000.81055.590.01实际业务需求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河南众驰富联精工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40707.551,063.270.21实际业务需求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河南众驰富联精工科技有限公司2000.000.5401,535.650.41实际业务需求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300.000.06000实际业务需求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14,100.003.80000实际业务需求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诺德凯(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1,000.000.20071.190.01实际业务需求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诺德凯(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1,000.000.27000.00实际业务需求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上海宇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300.000.0814.9514.830.00实际业务需求
向关联方购买资产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600.00/600.00//实际业务需求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江苏博众智能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0.550.190.140.550.12/
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50.190.140.550.12/
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50.190.140.550.12/
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50.190.140.550.12/
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50.190.140.550.12/
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50.190.140.550.12/
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50.190.140.550.12/
苏州乔之岳科技有限公司0.550.190.140.550.12/
苏州粤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50.190.140.550.12/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55.5619.2755.56231.5049.86实际业务需求
小计24,360.511379.322,976.98/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名称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龙田街道竹坑社区兰竹东路6号华控赛格厂区屏椎主厂房201
法定代表人金旭东
注册资本75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经营范围智能化设备、智能化系统及生产线的生产、研发、设计、销售、机电安装工程、售后服务;新材料、新能源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成立日期2012-08-31
主要股东金旭东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吕绍林先生担任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2)诺德凯(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名称诺德凯(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东吴南路25号城南科技产业园7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刘宣宣
注册资本10866.6666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成立日期2022-12-7
主要股东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宣宣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吕绍林先生担任诺德凯(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董事

(3)上海宇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名称上海宇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夏宁路818弄56号
法定代表人李泽仁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电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及配件、工业用打印机销售,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设计、安装、调试、维修,定位控制系统、在线张力控制系统及变频器生产,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4-05-21
主要股东李泽仁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董事长吕绍林先生担任上海宇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董事

(4)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名称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吕绍林
注册资本28,304.257046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成立日期2008-08-25
主要股东吕绍林、程彩霞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控股股东

(5)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74.7101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服务、资产管理
成立日期2015-09-22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6)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198.046041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
成立日期2017-06-16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7)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60.0001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
成立日期2017-03-21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8)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60.0001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
成立日期2017-03-31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9)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60.0001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
成立日期2017-04-21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10)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740.0001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
成立日期2017-03-20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11)苏州乔之岳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苏州乔之岳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吕绍林
注册资本25,601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新型材料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文化用品、家纺用品、服装服饰、日用品、工艺品、玩具、卫浴酒店用品销售;创业投资。
成立日期2017-06-16
主要股东吕绍林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12)苏州粤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苏州粤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乔岳软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00.0001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
成立日期2017-06-16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13)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

名称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泉德路699号2幢
法定代表人董浩
注册资本11,111.11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工业机械手、机器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业相机、机器视觉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业自动化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成立日期2015-04-22
关联关系说明公司参股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关联方认定标准,以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为关联方

(14)河南众驰富联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名称河南众驰富联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乔松街58号中南高科智慧电子产业园29栋-01
法定代表人聂敬忠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0-05-25
关联关系说明子公司苏州众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参股公司,高管韩杰任该公司董事

(二)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依法持续经营,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和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5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不会导致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发生。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的稳定,具有必要性。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选择的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