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证券代码:688097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6年6月
目录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1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4
议案1: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6
议案2: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7
附件: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8
议案3: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13
议案4: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4
议案5: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8
议案6: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19
议案7: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0议案8: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32
议案9:关于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 33
议案1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34
议案11: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35
议案12: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36
议案1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37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会议须知,内容如下:
一、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30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会议开始后,会议签到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股东准备在股东会发言/提问的,应当事先在签到处登记。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
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表决票填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九、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将推举两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股东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由见证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表决结果由会议主持人宣布。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一、为维护会场秩序,全体参会人员不应随意走动,手机应调整为静音状态,参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于干扰股东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十二、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原则对待所有股东。
十三、本次股东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6年6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的《博众精工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会议时间:2026年6月25日14点30分
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5日至2026年6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
度》的议案
9.关于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1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2.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提问
(七)与会股东及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休会(统计表决结果)
(九)复会,宣读会议表决结果和股东会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十一)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宣布会议结束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1: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编制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及经营状况。
以上议案已经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4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2: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5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的义务,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水平及规范运作能力。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保证了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现拟定《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附件: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众精工”)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规定,立足公司战略发展全局,切实履行“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管团队”的核心职责,紧密围绕年度经营目标,统筹协调、科学决策,带领全体员工凝心聚力、攻坚克难,推动公司经营管理、技术创新、市场拓展、合规治理等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实现了公司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性目标。现将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情况、公司经营情况、存在的问题及2026年工作计划报告如下,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一、2025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回顾2025年,董事会秉持“战略引领、科学决策、合规经营、价值创造”的理念,持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决策效能与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完善公司治理,夯实决策根基规范运作,保障决策质效。董事会严格遵循《董事会议事规则》,规范会议召集、审议、表决与记录全流程。全年共计召开会议10次,审议通过各类议案数十项,涵盖战略规划、年度报告、利润分配、股权激励、关联交易、募投项目调整及子公司管理等关键领域。所有议案均经充分研讨、独立表决,决议通过率100%,并得到有效执行,形成了“会前酝酿、会中决策、会后督办”的闭环管理体系。
发挥专门委员会专业作用。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依规履职,提供专业支持。全年共召开会议10次,就内部控制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监督、高管薪酬与考核、关联交易审查、募投项目优化等议题
进行深度研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坚实依据。其中,审计委员会强化对财务报告、资产减值、募集资金使用等关键领域的监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审核股权激励计划的归属条件,确保激励与业绩紧密挂钩。
(二)聚焦战略落地,引领业务升级董事会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实施地点及调整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等关键议案,确保资源向战略核心倾斜。特别是为把握新能源产业窗口期,决策将新能源自动化设备扩产项目总投资增至10亿元,新增吴江生产基地,优化投资结构,重点提升大型换电站、智能上下层注液设备等高端产品的产能,有效突破了产能瓶颈。
(三)强化风险管控,护航稳健经营董事会高度重视全面风险管理。针对子公司运营,审议规范了因增资扩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管理流程;为应对汇率波动,批准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并制定专项管理制度,明确风控措施。同时,持续加强合规体系建设,确保信息披露、关联交易、股东行为等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牢牢守住经营底线。
(四)深化投资者沟通,积极回报股东董事会致力于构建透明、互信的投资者关系。2025年,通过业绩说明会、机构调研(全年接待237次)、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与市场保持高效沟通。公司切实执行利润分配政策,2025年半年度实施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3元(含税)的分红方案,以实际行动回报投资者信任。同时,规范股东及高管股份变动行为,推动核心团队与公司长期发展绑定。
二、2025年度公司经营业绩与重点工作在董事会的战略引领下,公司管理层高效执行,聚焦智能装备主业,克服外部挑战,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健增长与核心竞争力的持续强化。
(一)财务业绩稳健,发展质量提升2025年,公司坚守智能装备核心主业,坚持“巩固优势、多元突破”的发
展思路,在业务布局与市场竞争力构建上双向发力、成效显著。
一方面,深耕消费电子领域传统优势赛道,持续优化产品与服务体系,稳固核心客户合作关系,筑牢基本盘;另一方面,主动顺应产业发展趋势,加速向新能源、汽车、半导体等新兴领域渗透突破,通过精准布局与深度耕耘,成功打开市场新空间。其中,新能源业务凭借技术与产品优势,快速成长为驱动公司业绩增长的核心引擎;汽车自动化领域以并购整合为抓手,实现技术、渠道与资源的快速融通,市场份额显著提升;半导体设备业务从无到有、从有到优,逐步形成规模化发展态势,成为新的业绩增长点。
(二)技术创新突破,竞争优势巩固
公司持续聚焦技术创新,加大研发投入,深耕核心技术领域,通过多项荣誉加持,进一步巩固核心竞争力,提升品牌行业影响力,具体荣誉如下:
?博众精工“基于智能感知控制的大尺寸复杂结构电芯极片切叠装备”,荣获中国工业设计协会认定的2025青苔国际工业设计大赛一等奖;
?博众精工“面向新型高能量密度动力锂电池电解液精密智能注液技术与装备”,荣获江苏省科学技术厅认定的2024年度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
?“隧道腔式大尺寸电芯高速高压注液装备(SDQ-33PPM)”,入选江苏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2025年江苏省“两新”技术产品;
?博众精工“隧道腔式大尺寸电芯高速高压注液装备(SDQ-33PPM)”,入选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认定的2025年苏锡常首台(套)重大装备;
?博众精工(与果栗智造、北京泓慧国际、上海第二工业大学联合申报)“高性能磁悬浮智能柔性定位及传输技术与产业化”,荣获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认定的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二等奖;
(三)业务结构优化,增长动能多元
核心主业根基稳固:智能装备系统集成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客户粘性不断增强,为公司提供了稳定的现金流和利润基础。
新兴赛道加速布局:围绕“3C+新能源+汽车+半导体”战略,通过并购整合
快速切入新领域。完成对上海沃典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的并购,补强了汽车自动化业务板块;收购上海栎智半导体51%股权,成功切入半导体设备领域,培育了新的增长极。
资产结构主动优化:为聚焦主业、提升整体盈利质量,公司审慎对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及苏州博众仪器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进行调整,使其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此举有助于公司剥离亏损单元,优化资源配置。
(四)合规体系健全,治理持续优化
公司严格遵守科创板信息披露要求,全年公告披露及时、准确、完整。关联交易管理规范透明,资金使用高效安全。持续规范股东及高管行为,健全股东权利行使与保障机制,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2026年度董事会重点工作计划
2026年是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之年。董事会将立足战略全局,把握发展机遇,直面风险挑战,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系统谋划和部署各项工作,全力推动公司在新征程中开创新局面。
在战略引领方面,董事会将指导管理层制定清晰的发展路线图,明确实现高端化、智能化、全球化发展的具体路径和关键举措。我们将持续优化业务结构,在巩固智能装备核心主业优势的同时,审慎评估现有资产组合,将资源聚焦于高成长性领域,通过战略性调整不断提升资产配置效率和盈利能力。
在创新驱动方面,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聚焦基础材料、智能算法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着力突破"卡脖子"技术瓶颈。通过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应用。同时完善研发管理体系和人才激励机制,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研发团队。
在治理提升方面,董事会将持续优化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强化对战略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等的动态监测和有效管控。我们将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丰富投资者沟通形式,通过透明、及时的交流,让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价值和发展战略,持续增强市场认同。
在资本运作方面,公司将围绕产业链布局和战略发展方向,积极寻求优质并购和战略投资机会,通过外延式发展加速产业整合。同时优化资本结构,合理运用多元融资工具,为重大研发项目和产能扩张提供资金保障,在支持发展的同时确保财务稳健。
在可持续发展方面,董事会将推动ESG理念深度融入公司治理和运营各环节,积极践行绿色发展,加强环境保护,履行社会责任,将可持续发展打造为公司长期价值增长的重要支撑。
特此报告。
议案3:关于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照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的设计要求下,在保障股东利益、实现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制定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的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的适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18万元/年(税后),每月支付1.5万元(税后)。
2、非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长吕绍林、董事蒋健及职工董事余军作为公司管理人员领取管理人员薪酬,公司将依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
公司外部董事在公司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与独立董事相同。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4、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4: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公司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1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审计收费总额
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1,096万元 |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 项目 | 姓名 | 注册会计师执业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 项目合伙人 | 邵振宇 | 2003年 | 2001年 | 2003年 | 2026年 |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郭焕金 | 2012年 | 2010年 | 2013年 | 2022年 |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姜丽君 | 2004年 | 2000年 | 2004年 | 2023年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邵振宇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2022-2025年 |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22-2025年 |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焕金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2022年-2025年 |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姜丽君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2025年报 |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23年-2024年 |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合伙人 |
| 2023年-2024年 | 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 2023年-2025年 |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 2023年-2025年 |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 2023年-2025年 |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 2024年-2025年 |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 2024年-2025年 |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 时间 | 上市公司名称 | 职务 |
| 2025年报 |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审计费用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最终公司与立信协商确定。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4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后续年度,如遇审计工作量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经营层有权根据审计工作量的变化情况结合审计费用定价原则适当调整审计费用。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5: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8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446,647,765股,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625,37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6,011,313.42元(含税)。本年度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6: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根据公司资金计划安排,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计划在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95.1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贸易融资、供应链融资、信用证、内保外贷、项目资金借款等。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金额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实际提用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授信额度的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止。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将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有利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7: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众精工”或“公司”)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是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定价客观、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选择合作的关联人均具备较高的履约能力,有利于公司日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9,120.15万元。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吕绍林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发展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遵循市场公平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5年预计金额 | 2025年实际发生金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 |
| 额 | 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 | 0.00 | 实际业务需求 |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河南众驰富联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 | 3,161.38 | 实际业务需求 |
|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河南众驰富联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 | 415.87 | 实际业务需求 |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 | 300.00 | 564.71 | 实际业务需求 |
|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 | 20,100.00 | 15,225.12 | 实际业务需求 |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诺德凯(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000.00 | 0.00 | 实际业务需求 |
|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诺德凯(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1,000.00 | 0.34 | 实际业务需求 |
|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上海宇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300.00 | 42.11 | 实际业务需求 |
| 向关联方购买资产 |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600.00 | 600.00 | 实际业务需求 |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
司
|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0.55 | 2.42 | / |
| 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55 | 1.36 | / |
| 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55 | 1.32 | / |
| 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55 | 1.36 | / |
| 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 0.55 | 1.36 | / |
| (有限合伙) | |||
| 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55 | 1.36 | / |
| 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55 | 1.36 | / |
| 苏州乔之岳科技有限公司 | 0.55 | 3.25 | / |
| 苏州粤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55 | 1.36 | / |
|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 55.56 | 205.00 | 实际业务需求 |
| 小计 | 30,360.51 | 20,229.68 | / |
(三)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2026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9,120.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6年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 2025年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5年度预计金额与2025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 500.00 | 0.10 | 0 | 0 | 实际业务需求 | |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 河南众驰富联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 | 0.38 | 62.10 | 3,161.38 | 0.48 | 实际业务需求 |
| 商品 | |||||||
|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河南众驰富联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 3,800.00 | 0.79 | 415.87 | 0.08 | 实际业务需求 | |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 | 1,000.00 | 0.15 | 78.87 | 564.71 | 0.09 | 实际业务需求 |
|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 | 20,000.00 | 4.16 | 6,224.04 | 15,225.12 | 3.02 | 实际业务需求 |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诺德凯(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500.00 | 0.08 | 0 | 0 | 实际业务需求 | |
|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诺德凯(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500.00 | 0.10 | 0.34 | 0 | 实际业务需求 | |
| 向关联方购买商品 | 上海宇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100.00 | 0.02 | 16.47 | 42.11 | 0.01 | 实际业务需求 |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
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
公司
|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2.42 | 0.70 | 0.09 | 2.42 | 0.48 | / |
| 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6 | 0.39 | 0.09 | 1.36 | 0.27 | / |
| 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2 | 0.38 | 0.09 | 1.32 | 0.26 | / |
| 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6 | 0.39 | 0.09 | 1.36 | 0.27 | / |
| 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6 | 0.39 | 0.09 | 1.36 | 0.27 | / |
| 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6 | 0.39 | 0.09 | 1.36 | 0.27 | / |
| 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6 | 0.39 | 0.09 | 1.36 | 0.27 | / |
| 苏州乔之岳科技有限公司 | 3.25 | 0.94 | 0.09 | 3.25 | 0.64 | / |
| 苏州粤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6 | 0.39 | 0.09 | 1.36 | 0.27 | / |
|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 205.00 | 59.02 | 205.00 | 40.43 | 实际业务需求 | |
| 小计 | 29,120.15 | 6382.29 | 20,229.68 | / |
注1:2025年4月,公司将持有的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6%股权对外转让,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时认定其为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2026年5月起,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不再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注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总额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 名称 | 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沙田社区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1栋101 |
| 法定代表人 | 金旭东 |
| 注册资本 | 7,5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 经营范围 | 智能化设备、智能化系统及生产线的生产、研发、设计、销售、机电安装工程、售后服务;新材料、新能源器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培训;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 成立日期 | 2012-08-31 |
| 主要股东 | 金旭东 |
| 关联关系说明 | 公司董事长吕绍林先生担任深圳市尚水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 |
(2)诺德凯(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名称 | 诺德凯(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东吴南路25号城南科技产业园7号厂房 |
| 法定代表人 | 刘宣宣 |
| 注册资本 | 11,382.4912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终端测试设备制造;终端测试设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信息系统集成服务 |
| 成立日期 | 2022-12-7 |
| 主要股东 |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刘宣宣 |
| 关联关系说明 | 公司董事长吕绍林先生担任诺德凯(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的董事 |
(3)上海宇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名称 | 上海宇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金山区夏宁路818弄56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泽仁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机电设备、自动化控制设备及配件、工业用打印机销售,工业自动化控制设备设计、安装、调试、维修,定位控制系统、在线张力控制系统及变频器生产,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 成立日期 | 2004-05-21 |
| 主要股东 | 李泽仁 |
| 关联关系说明 | 公司董事长吕绍林先生担任上海宇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的董事 |
(4)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名称 |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
| 法定代表人 | 吕绍林 |
| 注册资本 | 28,304.257046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08-08-25 |
| 主要股东 | 吕绍林、程彩霞 |
| 关联关系说明 | 公司控股股东 |
(5)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名称 | 苏州众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址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1,774.7101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投资服务、资产管理 |
| 成立日期 | 2015-09-22 |
| 关联关系说明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6)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名称 | 苏州众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址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江苏博众智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13,294.211985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 |
| 成立日期 | 2017-06-16 |
| 关联关系说明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7)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名称 | 苏州众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址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占枝武 |
| 注册资本 | 678.987876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经营范围 | 对外投资 |
| 成立日期 | 2017-03-21 |
| 关联关系说明 | 过去12个月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8)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名称 | 苏州众之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址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冯亮 |
| 注册资本 | 680.041728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经营范围 | 对外投资 |
| 成立日期 | 2017-03-31 |
| 关联关系说明 | 过去12个月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9)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名称 | 苏州众之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址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胡玉标 |
| 注册资本 | 726.865787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经营范围 | 对外投资 |
| 成立日期 | 2017-04-21 |
| 关联关系说明 | 过去12个月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10)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名称 | 苏州众十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址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苏再江 |
| 注册资本 | 756.731647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经营范围 | 对外投资 |
| 成立日期 | 2017-03-20 |
| 关联关系说明 | 过去12个月内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11)苏州乔之岳科技有限公司
| 名称 | 苏州乔之岳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
| 法定代表人 | 吕绍林 |
| 注册资本 | 25,601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新型材料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文化用品、家纺用品、服装服饰、日用品、工艺品、玩具、卫浴酒店用品销售;创业投资。 |
| 成立日期 | 2017-06-16 |
| 主要股东 | 吕绍林 |
| 关联关系说明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12)苏州粤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名称 | 苏州粤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注册地址 |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心西路666号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苏州乔岳软件有限公司 |
| 注册资本 | 400.0001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 |
| 成立日期 | 2017-06-16 |
| 关联关系说明 |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13)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
| 名称 | 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泉德路699号2幢 |
| 法定代表人 | 董浩 |
| 注册资本 | 12,6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工业机械手、机器人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业相机、机器视觉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工业自动化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
| 成立日期 | 2015-04-22 |
| 关联关系说明 | 2025年4月,公司将持有的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6%股权对外转让,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同时认定其为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2026年5月起,苏州灵猴机器人有限公司不再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
(14)河南众驰富联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 名称 | 河南众驰富联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航空港区乔松街58号中南高科智慧电子产业园29栋-01 |
| 法定代表人 | 蒋照 |
| 注册资本 | 5,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许可项目: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货物进出口;技 |
| 术进出口;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材料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教学专用仪器制造;教学专用仪器销售;教学用模型及教具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成立日期 | 2020-05-25 |
| 关联关系说明 | 子公司苏州众驰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参股公司,高管韩杰任该公司董事 |
(二)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依法持续经营,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实施和结算,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26年度的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和向关联方提供房屋租赁服务;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不会导致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发生。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该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的稳定,具有必要性。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选择的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
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8: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确保制度体系与现行监管法规的精准衔接,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动态,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及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9:关于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确保制度体系与现行监管法规的精准衔接,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动态,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及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制度》,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内部控制制度》。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10: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控体系,确保制度体系与现行监管法规的精准衔接,不断规范公司治理、持续满足监管要求,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动态,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及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6年
月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11: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12: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保证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6年6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6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披露《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议案1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本次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其他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