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联生物: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上海泓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泓潮”)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烽弘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烽弘”,原名为“苏州隆鼎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1,367,1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0%。其中上海泓潮持有公司股份934,7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3%;上海烽弘持有公司股份20,432,4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8%。
上述股份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于2020年10月28日解除限售后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发展的资金需求,上海泓潮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烽弘拟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12,309,56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安排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上海泓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934,703 | 0.23% | IPO前取得:934,703股 |
上海烽弘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 20,432,403 | 4.98% | IPO前取得:20,432,403股 |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 |
第一组 | 上海泓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934,703 | 0.23% | 均受同一控制人黎虹控制的公司 |
上海烽弘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432,403 | 4.98% | ||
合计 | 21,367,106 | 5.21% | — |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合计数与相关数值计算结果存在尾数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造成。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数量(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 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
上海泓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19,989,300 | 4.87% | 2021/2/1~2021/7/30 | 9.54-16.22 | 2021.1.11 |
上海烽弘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1,600 | 0.12% | 2021/2/1~2021/7/30 | 14.00-14.08 | 2021.1.11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上海泓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不超过:934,703股 | 不超过:0.23%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934,703股 | 2023/5/24~2023/11/23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自身发展需要 |
上海烽弘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不超过:11,374,865股 | 不超过:2.77%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3,161,966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8,212,899股 | 2023/5/24~2023/11/23 | 按市场价格 | IPO前取得 | 自身发展需要 |
(二)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三)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根据《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海烽弘、上海泓潮承诺如下:
(1)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有意向减持的,减持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人股份在该期间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且该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5%。
(3)本人/本企业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积极配合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四)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
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因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不能完全实施的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无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