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联生物: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5-18  申联生物(68809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88098 证券简称:申联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7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05月1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江川东路48号公司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5
普通股股东人数1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244,183,73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244,183,73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9.4636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59.4636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聂东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於海霞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高旭、李珣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44,183,52899.99992050.000100.0000

2、 议案名称:《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44,183,52899.99992050.000100.0000

3、 议案名称:《〈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普通股244,183,52899.99992050.000100.0000

4、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44,183,52899.99992050.000100.0000

5、 议案名称:《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44,183,52899.99992050.00010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44,183,52899.99992050.00010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44,183,52899.99992050.00010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其他规范运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244,183,52899.99992050.0001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4《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80,870,74399.99972050.000300.0000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80,870,74399.99972050.000300.0000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议案》80,870,74399.99972050.0003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6、议案7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议案4、议案6、议案7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达辉(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捷欣、杨政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经办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申联生物医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