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晨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实际控制人减持,实际控制人通过控股股东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以下简称“晶晨控股”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为126,921,7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0.56%,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晶晨控股发来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晶晨控股于2022年9月13日至2023年4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19,289,726股,减持后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6,921,7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56%,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Amlogic (Hong Kong) Limited
注册地址:香港铜锣湾轩尼诗道489号铜锣湾广场一期22楼2202室
公司董事:John Zhong、王士贤主要股东:Amlogic Holdings Ltd.(以下简称“晶晨集团”)持有100%股权主营业务:控股型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
2.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2年10月14日、2022年11月21日、2023年3月6日、2023年3月14日,上市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完成归属登记办理并上市流通,公司向股权激励对象定向增发股份合计4,143,603股,上市公司的总股本由411,120,000股增加至415,263,603股,具体内容详见上市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比例被动稀释。2022年9月13日至2023年4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数共计19,289,726股。
综上,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的权益变动比例为5%。
3.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实际控制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晶晨控股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46,211,461 | 35.56 | 126,921,735 | 30.56 |
合计 | 146,211,461 | 35.56 | 126,921,735 | 30.56 |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公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3)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比例按照公司当时总股本411,120,000股计算,变动后
的持股比例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415,263,603股计算。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John Zhong及Yeeping Chen Zhong合计持有晶晨集团32.43%的股权;一致行动人陈海涛通过Cowin Group Limited、PeakRegal Limited分别持有晶晨集团9.68%和16.34%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图所示:
本次权益变动后,根据晶晨集团的收益分配计划(晶晨集团股东根据其间接减持的上市公司股份相应注销其所持有的晶晨集团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JohnZhong及Yeeping Chen Zhong合计持有晶晨集团37.36%的股权;一致行动人陈海涛通过Cowin Group Limited、Peak Regal Limited分别持有晶晨集团10.86%和14.11%的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图所示:
注:以上数据为公司根据目前持股和晶晨集团的收益分配计划情况测算得出,最终权益变动结果以公司年度报告为准;上述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实际控制人减持,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未发生改变。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份减持、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晶晨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本次权益变动后,晶晨控股仍是公司控股股东。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