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晨股份: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1-14  晶晨股份(688099)公司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2555号漕河泾康桥商务绿洲E5栋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3
普通股股东人数3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75,484,402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175,484,40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2.1438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42.1438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余莉

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2人,其中John Zhong先生、罗滨先生及吴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其中王林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余莉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财务总监高静薇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普通股175,484,402100.000000.00000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4,133,562100.000000.00000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璇、李信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