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胜信息: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00 证券简称:威胜信息 公告编号:2023-029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胜信息”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鸿女士、吉喆先生、王学信先生、李先怀先生、范律先生、张振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顾清扬先生、杨艳女士、黄守道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杨艳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中,杨艳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顾清扬先生、黄守道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上
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该等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钟诗军先生、王赜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威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5日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李鸿女士,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长沙市高层次人才,长沙市第十二届政协委员,长沙市工商联副主席,先后获评“中国电子企业协会优秀企业家”、“中国软件行业优秀企业家”、“中国智能量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年度特殊贡献个人”,多次荣获“湖南省优秀企业家”、“长沙高新区优秀企业家”等多项荣誉称号,并荣获“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李鸿女士于2000年1月至2017年6月,历任威胜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人事总监、行政副总裁、行政中心主任、总裁、湖南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董事兼总裁。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喆创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威胜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威佳创建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6月至2022年12月,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总裁)。2022年12月,李鸿辞去公司总经理(总裁)职务,并当选威胜信息董事长。
李鸿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28万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61.44万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吉喆先生,1983年10月出生,中国香港籍,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学士,历任麦格理大中华区股票资本市场部经理、湖南经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兼总经理、深圳锐顶全媒体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威胜信息董事长,现任威胜控股执行董事、锐顶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锐顶音响有限公司董事、利升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力升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2月,吉喆辞去威胜信息董事长职务,但继续担任威胜信息董事。
吉喆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9.26万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学信先生,196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澳门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自动化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曾获得"长沙市优秀专家"称号,曾任湖南省计量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副理事长、中国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七届理事会副理事长、湖南省仪器仪表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王学信先生于1987年7月至2017年1月,历任太原工业大学讲师、太原工业大学科技开发公司开发部主任、湖南威胜电子有限公司工研中心主任、总经理、威胜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技术总监、副总经理、董事、湖南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董事兼总经理。2017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王学信先生间接持有公司49.71万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万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先怀先生,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控制工程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长沙市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长沙高新区劳动模范,中国通信工业协会企业信息化建设委员会物联网专家委员、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湖南省用电信息采集通信技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李先怀先生主导开发的多个产品获得省、市级的科技进步奖,并获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授予的“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
李先怀先生于1989年9月至2017年6月,历任长沙人民无线电厂技术员、湖南省水利电力厅职员、威胜集团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副总裁、总监、总经理、湖南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担任珠海中慧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珠海慧信微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6月至 2022年12月,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副总裁),2022年12月,李先怀获聘为威胜信息总经理(总裁)并继续兼任公司董事,不再担任威胜信息副总经理(副总裁)职务。
李先怀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1.44万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范律先生,1976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电力电子及电力传动专业硕士,高级工程师,长沙市高层次人才,范律先生主导设计我国第一块模块化用电信息采集终端WFET1000负控终端(模块化设计及首创的160*160点阵显示界面成为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标准),主导开发WFET1600集中器系列、WFET1800配变终端系列、WFET2000关口终端系列用电信息采集终端、无线公网通信中继器WFCT系列产品。
范律先生于2004年8月至2017年6月,历任湖南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软件开发管理员、终端软件部副经理、终端开发部经理、终端总工程师、终端副总经理、终端总经理、董事兼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副总裁)。
范律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4万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1.44万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振华先生,197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电力自动化专业学士,长沙市高层次人才。张振华先生于1995年7月至2016年10月,历任湖南威胜电子有限公司生产工程师、威胜集团有限公司人事部经理助理、出口部经理助理、经理、国际营销副总经理、长沙威胜进出口有限公司国际营销副总经理、威胜集团有限公司海外事业部副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6月,历任湖南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国际营销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兼副总经理,2017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助理、国际营销总经理、副总经理(副总裁)。
张振华先生间接持有公司2.94万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0万股,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顾清扬先生,1961年12月出生,新加坡国籍,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新加坡国立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北京大学教育学硕士学位,湖南师范大学理学学士学位。2009年7月至今,任新加坡国立大学李光耀公共政策学院副教授;2001年8月至2009年6月,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经济系助理教授;1998年7月至2001年7月,任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副研究员;1988年7月至1994年7月, 任华中科技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教授;1982年7月至1985年8月,任怀化学院数学系助教。2015年6月至今,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新加坡)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新交所主板上市公司Sasseur REIT首席独立董事;2021年1月至今,任中国元联基金公司外部非执行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非执行董事。2023年3月至今,任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公司 Intchains Group Limited 独立董事。
顾清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杨艳女士,1976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博士学历。1998年7月至2001年4月,任湖南省华湘进出口公司翻译;2008年5月至2010年8月,任湖南大学会计学院讲师;2010年9月至今,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18年2月至2022年12月,任上市公司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2月至今,任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湖南医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拟上市公司磐吉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智慧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5月至今,任上市公司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杨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黄守道先生,1962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工学博士学历。1983年7月毕业于湖南大学,1983年8月至1993年3月任湖南电机厂技术副科长、副厂长/工程师;1993年4月至1995年1月任中国科学院长沙大地构造研究所工程师;1995年2月至2003年3月任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讲师、副教授、电机教研室主任;2003年4月至2006年11月任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副教授;2006年12月至2012年5月任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2012年6月至2022年1月任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岳麓电力传动与新型发电重点实验室主任;2014年12月至2019年11月任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湖南大学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教授;2023年4月至今任“海上风力发电装备与风能高效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主任。
黄守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属于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附件: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钟诗军先生,196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8年6月至2010年12月,历任长沙中意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处处长、宁波德贝里克电器有限公司质量部经理、威胜集团有限公司总办职员、品管部经理、体系管理部经理,2011年1月至2017年6月,历任威胜集团有限公司企管部经理、企管中心主任、湖南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6月至今,担任威胜集团有限公司企管中心主任、威胜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会主席。钟诗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赜女士,1986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2007年1月至今,历任威胜集团有限公司行政中心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湖南威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威胜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公司监事、湖南威铭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王赜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