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达膜: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查股网  2024-04-26  三达膜(688101)公司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包括独立董事屈中标先生、独立董事张盛利先生、董事长CHEN NI女士,其中独立董事屈中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CHEN NI女士作为公司副总经理不符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资格,申请离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对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

因此,目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屈中标先生、独立董事张盛利先生、非独立董事LAN YIHONG先生,其中独立董事屈中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实务经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相关制度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具

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时间会议议案
1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2023.04.07(一)审议《关于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审计部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2022年度内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2023.04.21

(一)审议《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财务会计

报表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

3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2023.08.21(一)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2023.10.20

(一)审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会计

报表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和公司不存在互相投资的情况,不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审计小组成员和公司决策层之间也不存在关联关系。

2、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报告期内,在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的基

础上,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勤勉尽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3、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在全部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的基础上,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要求,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计划,并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各项重点工作的进展情况,评审内部审计工作结果,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及时落实、整改有关问题,并对公司审计部的有效运作提出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及定期报告,并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建议。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及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均严格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编制,能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2023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更好地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审计单位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我们在听取了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后,积极进行有效的协调工作,协助公司审

计工作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本着严谨、求真、务实的精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加强与内外部审计师的沟通,密切关注监管政策等法规变化和重点,进一步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量,保证公司董事会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断促进公司治理水平提升。

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屈中标、张盛利、LAN YIHONG、CHEN NI(已离任)

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