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达膜: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仲裁事项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仲裁事项的核查意见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达膜”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对三达膜新增仲裁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白城市三达水务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事项被吉林省安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仲裁,公司于2025年3月17日收到厦门仲裁委员会寄送的《仲裁通知书》。该仲裁案所涉纠纷为公司的白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白城募投项目”),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因公司与西安蓝晓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晓科技”)的合同纠纷案被法院执行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导致该募投项目银行专户43,000,000.00元的资金被冻结,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8日发布的《关于涉及重大诉讼暨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法院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该募投项目已结项,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实际累计投入总额 | 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 | 募集资金账户剩余金额 | 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金额 | 募集资金账户可用金额 |
白城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 | 6,304.77 | 158.50 | 6,146.27 | 1,907.34 | 3,141.30 | 4,315.43 | 4,300.00 | 15.43 |
二、本次披露仲裁案件的事实、请求等情况
(一)案件事实
2023年9月21日,公司子公司白城市三达水务有限公司与吉林省安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白城市污水处理厂二期(第二阶段)扩建工程施工合同》,签约合同价暂定总价为人民币31,000,000.00元。因合同双方就是否达到付款条件存在争议,吉林省安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厦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34,000,043.00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其中工程款32,980,042.00 元,自2024年9月26日起至给付完毕止, 按年利率 1%支付违约金;质量保修金1,020,001.00元于工程质保期满后30日内支付,逾期支付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年利率1%支付违约金至给付完毕止(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本合同总价的1%,截止2024年12月31日违约金为88,862.89元);
3、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三、本次公告的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鉴于公司上述仲裁案件中存在尚未审理、调解、判决和执行的等多种情况,目前暂无法判断上述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情况。
公司将密切关注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仲裁事项涉及公司白城募投项目,该项目已结项;白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因公司与蓝晓科技的合同纠纷案被法院执行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导致该募投项目银行专户43,000,000.00元的资金被冻结,该事项将会影响公司向本次仲裁申请人支付相关款项;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本次仲裁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核查和信息披露义务。(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三达膜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仲裁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海波 陈国潮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