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瑞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3  斯瑞新材(688102)公司公告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斯瑞新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林文亭、赵中堂被保荐公司代码:68810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2号)核准,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斯瑞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4,00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4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930.4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691.08万元。本次发行证券已于2022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海通证券”)担任其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2年3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持续督导期内(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进行持续督导,现就2022年度持续督导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项 目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2、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保荐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情
项 目工作内容
协议相关方对协议内容做出修改的,应于修改后五个交易日内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终止协议的,协议相关方应自终止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说明原因。况。
3、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予以披露。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核查并经上市公司及主要人员出具说明文件确认,上市公司未发生需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事项。
4、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核查并经上市公司及主要人员出具说明文件确认,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未出现需报告的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
5、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尽职调查等方式,对上市公司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6、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规范运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已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和执行规范运作、承诺履行、分红回报等制度。
7、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已督促、指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8、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核查了上市公司治理制度建立与执行情况,上市公司《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上市公司执行了相关治理制度。
9、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健全、遵守并执行内控制度,重点针对报告期内开展的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督促其遵守内控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10、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促上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11、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项 目工作内容
12、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详见“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13、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核查并经上市公司及主要人员出具说明文件确认,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
14、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诺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诺披露事项,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履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的,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主体进行补正。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核查并经上市公司及主要人员出具说明文件确认,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对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
15、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核查并经上市公司及主要人员出具说明文件确认,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16、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二)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未发现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出现该等事项。
项 目工作内容
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 (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机构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机构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17、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的定期现场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负责该项目的两名保荐代表人至少应有一人参加现场检查。保荐机构制定了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工作要求。保荐机构于2022年12月29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上市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负责该项目的两名保荐代表人有一人参加了现场检查。
18、重点关注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如下事项: (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 (三)可能存在违规担保;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 (六)本所或者保荐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出现上述情形的,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公司核实并披露,同时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进行专项现场核查。公司未及时披露的,保荐机构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核查并经上市公司及主要人员出具说明文件确认,上市公司未出现该等事项。
19、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核心竞争力或者控制权稳定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或者负面事项,并发表意见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核查并经上市公司及主要人员出具说明文件确认,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20、关注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督促上市公司按照本规则规定履行核查、信息披露等义务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核查并经上市公司及主要人员出具说明文件确认,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21、对上市公司存在的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事项开展专项核查,并出具现场核查报告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核查并经上市公司及主要人员出具说明文件确认,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22、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业务停滞或出现可能导致主要业务2022年4月21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追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项 目工作内容
停滞的重大风险事件; (二)资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 (三)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四)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核心技术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五)涉及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
23、上市公司业务和技术出现下列情形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人应当就相关事项对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日常经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重大风险发表意见并披露: (一)主要原材料供应或者产品销售出现重大不利变化;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 (三)核心知识产权、特许经营权或者核心技术许可丧失、不能续期或者出现重大纠纷; (四)主要产品研发失败; (五)核心竞争力丧失竞争优势或者市场出现具有明显优势的竞争者; (六)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情形。2022年4月21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2022年8月2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24、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与执行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使用以及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进行了持续关注,督导公司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取得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出具的上市公司募集专户银行流水,检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25、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未依法规范运作,未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侵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核查并经上市公司及主要人员出具说明文件确认,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未出现该等事项。
26、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情况。2022年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3月22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
项 目工作内容
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022年4月21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追认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2年8月2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有色金属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核查意见》; 2022年9月5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2年9月28日,保荐机构发表《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职务调整暨新增认定核心技术人员的核查意见》。
27、保荐机构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有)-

二、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情况

海通证券持续督导人员对上市公司本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先或事后审阅,包括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公告、董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监事会会议决议及公告、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相关报告和其他临时公告等文件,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经检查,上市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

三、重大风险事项

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主要如下:

1、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新材料行业技术不断革新,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新产品开发是保持竞争优势的关键。公司掌握了高强高导铜合金材料及制品、中高压电接触材料及制品、高性能金属铬粉、CT和DR球管零组件和新一代铜铁合金材料等产品的材料设计和制备技术、精密加工工艺技术。以高强高导铜合金为主的高性能铜合金面临的主要技术升级风险在于,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研发基础雄厚,其研发投入程度、新产品孵化速度、产品性能和质量提升速度都远超国内,高性能、高质量产品持续侵占国内市场,使得公司全面实现替代进口的目标受到威胁,公司研发面临巨大压力。

2、研发失败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为5,161.29万元。由于新材料的研发投入大、客户认证周期长和试验验证风险大等特点,公司如果在研发过程中未能实现关键技术的突破,或产品性能无法达到预期,可能出现研发失败的风险,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和长期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3、技术未能形成产品或实现产业化风险

如果公司新开发的技术未能形成产品,或者产品由于生产工艺、原材料供应等原因无法实现大规模生产,或者产品的下游加工技术无法达到终端市场的应用需求,则公司的研发投入可能达不到预期的效益,公司存在一定的研发成果转化风险。

4、技术人才流失、技术合作解除风险

新材料行业属于技术密集的行业,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建立了由王文斌先生等8位核心技术人员为首的研发团队,截至2022年12月31日,研发团队拥有研发人员79名,占公司员工总数的6.70%。此外,公司与相关大学、科研院所、标杆客户等建立了技术合作关系。如果公司不能采取有效措施维持技术人才团队和科研院校技术合作的稳定,出现技术人才流失、技术合作解除的情况,可能会面临研发进程放缓甚至停顿和核心技术失密等风险,从而给公司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

5、新增产能无法消化风险

2019年7月,公司在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城新区新兴产业园设立全资子公司斯瑞扶风。公司以斯瑞扶风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年产 4 万吨铜铁和铬锆铜系列合金材料产业化项目(一期)”2万吨。截至报告期末,募投项目基础设施建成全部完成,部分设备已完成安装调试并进行试生产,整体生产设备陆续投资到位,产能逐步释放。产能扩张将对公司的市场开拓及销售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产品在性能和价格方面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则存在新增产能无法消化风险。

6、新产品市场开拓不确定性风险

近年来公司着力开发高强高导铜合金材料在液体火箭发动机燃烧室内衬、光伏行业、铜铁合金在显示器电磁屏蔽及散热背板等领域应用的新产品、钨铜材料在光模块等领域应用的新产品等。针对上述未来重点发展产品,公司直接与长期专业从事该类产品领域的厂商进行竞争,同时由于该类产品主要应用领域要求严格,客户对材料供应商的认证较为严格且周期较长。因此,公司在未来重点发展产品领域面临因客户拓展不及预期、未通过客户认证或研发失败等导致的市场开拓的不确定性风险。

7、原材料价格波动及套期保值管理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是铜材,铜价价格持续上涨,会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采取套期保值措施稳定成本,会大幅降低影响。如果公司未能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或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时,原材料使用量预计失误或业务人员执行不力,公司将面临套期保值业务不能有效执行,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8、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合并报表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公司主要客户含美国、欧洲等境外地区的企业,主要以美元和欧元等外币结算,外币资金和外币应收账款面临一定的汇率风险。公司外销收入占比较大,美元欧元汇率的波动,将会导致营业收入、汇兑损益出现波动,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9、应收票据承兑及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合计账面价值为27,816.0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8.00%。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金额可能上升。如果公司的信用管理制度未能有效执行,或者下游客户受宏观经济、市场需求等因素导致其经营出现困难,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营运资金紧张以及坏账损失风险。10、存货减值风险报告期期末,存货账面价值为20,959.97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4.00%,未来公司存货中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的金额可能继续增长。如果公司不能准确预期市场需求情况,可能导致原材料积压、库存或寄售产品滞销、库存或寄售产品市场价格下降等情况发生,公司的存货可能发生减值,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11、海外市场贸易环境变化风险

公司产品的对外出口国家主要包括美国、法国、德国、奥地利等。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中的外销收入为22,299.9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为

24.06%。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复杂多变,贸易整体环境和政策的变化存在不确定性,如果相关国家政治经济环境恶化或实施对公司存在不利影响的贸易政策,公司海外市场业务将面临较大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2年度,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2022年度)上年同期 (2021年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993,605,178.00968,292,220.492.6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8,014,942.9363,362,228.6823.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2,640,282.7050,025,341.455.23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 (2022年度)上年同期 (2021年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461,450.1073,036,334.56-29.54

主要会计数据

主要会计数据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993,829,737.89586,850,590.0169.35

总资产

总资产1,497,113,659.061,280,194,077.2016.94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度2021年度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9920.176013.1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19920.176013.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0.13440.1390-3.3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9211.41减少2.49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6.029.01减少2.99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5.194.20增加0.99个百分点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2.61%,一方面,公司高强高导铜合金制品销售收入保持快速增长,主要是公司积极拓展国外市场,出口产品收入大幅增加,同时,液体火箭发动机燃烧室内衬产品收入快速增长,另外,受益于“双碳”驱动影响和高温合金行业快速发展,公司中高压电真空业务和高性能金属铬粉业务快速增长,下游客户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增加,从而推动相关产品收入增长;医疗用CT和DR球管零组件业务板块进一步打开市场,收入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受消费电子行业市场需求下滑等因素影响,公司高强高导铜合金材料销售收入有所下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增长23.13%,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对利润产生正贡献所致。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增长5.23%,主要系公司各业务板块业务增长,同时,本期债务融资减少引起融资费用减少,美元汇率上升引起汇兑收益增加,另外,本期第四季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引起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2022年末总资产较上年增长16.94%,主要系随着公司主营业务增长,应收账款、存货等流动资产增加以及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所致。

2022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较上年增长69.35%,主要系:(1)本期收到上市募集资金增加股本和资本公积;(2)本期实现利润增加未分配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减少29.54%,主要系公司产品销售结构变动,高强高导铜合金制品收入上升,且回款周期较长,高强高导铜合金材料收入减少,其回款周期较短,综合导致应收账款回款周期有所增加,回款有所下降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2年度,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不利变化。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1、研发支出变化情况

2022 年度,公司研发投入持续增长,公司研发支出5,161.29万元,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为5.19%,较上年同期 4.20%增加0.99 个百分点。

2、研发进展

2022年末,公司主要在研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高强高导耐高温铜合金开发2,000.00585.231,175.021.xxx型号小批量供货;2.火箭发动机推力室内壁零组件加工工艺优化,综合效率提升20%。稳定生产液体火箭发动机推力室内壁用高强高导铜合金制品,成为国内外主要供应商。国内领先液体火箭发动机推力室内壁
2高纯度高均匀性铬锆铜材料及产业化制备技术开发1,486.00491.20998.65研究大规格铸锭高洁净度、高均匀性、高一致性控制技术,产品性能大幅提高。产业化生产,实现进口替代。国内领先5G通信、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大电流连接器、大电流继电器、大电流开关、航空航天连接器等,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
3大功率风力发电机组用铜排制造工艺开发研究382.7567.50146.531.开发大截面铜组件平弯、立弯、对接钎焊、搭接钎焊等工艺技术;2.开发多系列风电组件,成为国内外主要风力发电机组件供应商。开发高质量低成本风电组件,成为国际风电组件主要供应商。国内领先陆上和海上风力发电系统
4铜镍硅合金铸锭制备工艺开发及产业化生产330.00172.67219.71620mm宽幅铜镍硅扁锭熔铸工艺开发成功,实现小批量供货。产业化生产,成为该材料国内主要供应商。国内领先5G通信,新能源汽车连接器
5船舶用新型高强高耐蚀铜合金泵阀产品开发812.0055.2384.33客户通过样品验证。产业化生产,实现进口替代。国内领先船舶泵阀
6铜钛合金开发200.00162.10307.92工艺试验成功,提供客户样品。产业化生产,实现进口替代。国内领先消费电子连接器
7CuCr触头机械118.5033.3751.46客户完成小批量验证,进入批量开发出高可靠性,质量国内领先电工合金铜合金系列触头过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加工过程氧化防护技术研究及应用试生产阶段。优异的铜铬触头氧化防护技术。程氧化防护。
8真空自耗电弧熔炼CuCr25~CuCr50电触头材料1,020.00205.63205.63客户完成样品验证,小批量试制生产。产业化生产,成为该材料国际领跑者。国际领先水平真空开关用电触头材料
9半导体设备冷却板产品开发377.00298.75317.40完成客户工艺及产品验证,进入小批量供货。批量稳定生产半导体设备冷却板产品,成为该领域主要供应商。国内领先水平半导体设备用冷却组件
10CT球管用转子类关键零部件制造工艺开发及改进127.3272.7772.77确定批量化生产工艺。实现产业化生产、进口替代。国内领先CT球管用转子组件
11CT球管用管壳类零部件新产品开发和工艺改进363.5844.8444.84确定批量化生产工艺。实现产业化生产、进口替代。国内领先CT球管用管壳组件
12高性能金属球形粉末技术开发606.0073.3373.33进行工艺试验,完成纯Cu、CuCrZr、CuCrNb粉末制备工艺开发。实现批量生产,成为铜及铜合金球形粉末在相关领域的主要供应商。国际领先增材制造、喷涂、注射成型等粉末冶金领域
13高性能金属铬的开发580.8032.6532.65确定技术路线方案。开发高品质高纯金属铬批量制备技术。国内领先输变电行业真空开关触头、高温合金、等离子和电子束喷溅的铬靶及电子行业的半导体芯片等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规模本期投入金额累计投入金额进展或阶段性成果拟达到目标技术水平具体应用前景
14先进铜合金3D打印技术研究及产业化2,431.00142.04142.041.进行工艺试验,开发激光、3DP、电子束等打印工艺技术;2.应用于铜及铜合金、CuCr25~50、铬、钨等材料。铜及铜合金、钨合金、铬合金3D打印零组件产业化生产,研究开发高效率的3D打印工艺及设备。国内领先电力开关触头,光模块芯片热沉材料,电连接器插接件,换热器线圈,石油射孔弹药形罩。
15CuFe材料开发1,000.0046.98935.39实现小批量生产。产业化生产,成为改材料研发应用领域主导者;国际领先大功率线路板自动焊接,OLED显示设备
16高温合金用镍铬中间合金制备技术开发及产业化220.00107.44107.44试验阶段。产业化生产,成为高温合金用母合金主要供应商;国内领先高温合金
17T915A合金材料制备工艺开发211.0030.6530.65试验阶段。产业化生产;国际领先新能源
18电子封装热沉材料开发260.00177.61177.611、已形成稳定小批量供应;2、3DP工艺打印光模块芯片基座已进入产品验证阶段。1.稳定批量生产,提升铜钨热沉材料生产效率;2.开发新一代高导热低膨胀热沉材料;3.成为国内热沉材料主要供应商;国内领先光通信零件制造、电子器件制造及微电子封装领域
19高压开关用触头新产品开发170.00133.24133.24实现多种高压触头产品国产化,正在进行客户验证。实现高压触头产品的国产替代。国内领先电力开关
合计/12,695.952,933.235,256.61////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合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419,304,800.00
减:直接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57,730,759.02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金额301,185,959.60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上市费用置换金额4,663,212.16
减:直接用募集资金支付的募投项目支出金额26,936,663.05
减:购买理财(含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尚未赎回金额27,000,000.00
加: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益金额519,127.78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112,932.01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420,265.96

2022年度,公司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专项使用和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减持情况

截至 2022 年12月3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持股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减持的情形。

十一、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经核查,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之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按照《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或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林文亭赵中堂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