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瑞新材: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02 证券简称:斯瑞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1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目前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旭宏
项目合伙人:张旭宏,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1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罗静雅
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赵东旭
赵东旭,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2、诚信记录
上述人员近三年未发现其存在不良诚信记录,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张旭宏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张旭宏 | 2021-12-21 | 警示函 | 浙江证监局 | 因华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事项 |
3、独立性
上述人员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4.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84.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与上年度审计费基本持平。审计费用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业务的资质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陕西斯瑞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