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力电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4-28  国力电子(688103)公司公告

转债代码:118035

转债简称:国力转债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于2026 年4 月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 年4 月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公司董事 7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 人,会议由董事长尹剑平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7 票,反对票数0 票,弃权票数0 票。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黄浩、覃奀垚、张雪梅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关联董事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4 票,反对票数0 票,弃权票数0 票,回避票数3 票。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联委员黄浩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委 员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 告》等相关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董事黄浩、覃奀垚、张雪梅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关联董事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4 票,反对票数0 票,弃权票数0 票,回避票数3 票。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联委员黄浩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委 员一致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本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 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 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 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 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订《公 司章程》、审议和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 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 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调整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激励 对象人数、授予数量等),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 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 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 准;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 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二)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 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 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三)提请股东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收 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四)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 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

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董事黄浩、覃奀垚、张雪梅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上述关联董事对本 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4 票,反对票数0 票,弃权票数0 票,回避票数3 票。

本议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昆山国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4 月2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