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唯赞: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3年10月20日以通讯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2023年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是对公司应收账款的合理管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监管规定,能够增强资产流动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等相关主体在累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额度和决议授权期限内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并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部门和人员在上述额度与期限内办理相关事宜。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