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唯赞: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唯赞”、“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诺唯赞拟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进行核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67号文)核准,诺唯赞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截至2021年11月9日止,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5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00,55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91,379,779.41元后的剩余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109,170,220.59元,其中超募资金人民币907,045,220.5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11月9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79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的方式。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本次拟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情况说明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留前述账户的前提下,公司拟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新增开立“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
四、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工程”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诺唯赞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方式,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事项。
开户人名称 | 开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募投项目 |
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浦发银行城北
支行
93100078801400001310
生产基地项目一
期工程
存续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南京诺唯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洪捷超 李皓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年 月 日